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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及国家动态
●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开展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试点工作
●国务院印发《关于以高水平开放推动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CCER重启后第一批项目正式公示,年减排量约千万吨
●三部委发布《碳排放计量能力建设指导目录(2024版)》
●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环境影响评价改革的通知
●十三部委联合发布《国家气候变化健康适应行动方案(2024—2030年)》
●央行等四部门印发《关于发挥绿色金融作用 服务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
●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印发《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八部委印发《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工作方案》
●六部委印发《关于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的指导意见》
深圳绿色金融政策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深圳市近零碳排放区试点项目验收评价工作
●深圳组织开展2024年绿色低碳产业企业认定(第一批)工作
●深圳市委金融办公开征求《深圳市促进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6)(公开征求意见稿)》意见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公示国家(深圳)气候投融资项目库第三批拟入库项目名单
●中共深圳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推动融资租赁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双碳目标下深圳碳金融创新实践白皮书》
●深市绿色低碳领域上市公司近400家 占总市值20%
深圳绿色金融动态
●2024年深圳市金融骨干人才培养计划系列——绿色金融与ESG发展实践专题研修班成功举办
●深圳市绿色金融协会公开征求《中小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指南》团体标准意见
●深圳市绿色金融协会发布《粤港澳大湾区绿色债券环境效益信息披露指标规范》团体标准
●2024绿色金融应知应会人才培养项目系列 “绿色金融驱动低碳变革之路”思享荟成功举办
●“2024年度绿色金融能力建设服务系列——可持续信息披露及价值链管理研讨会”成功举办
●2024中国海博会“蓝碳交易与蓝色金融”活动成功举办
●深圳市绿色金融协会第六十三期“绿色及可持续金融线上分享会“碳金融:推动低碳绿色发展新动力”成功举行
●深圳市绿色金融协会第六十四期绿色及可持续金融线上分享会“转型金融框架:标准、规划及展望”成功举行
深圳绿色金融实践案例
●中广核“伏羲一号”风渔融合项目正式投运
●富士康永续观测站获红点设计大奖
●中集集团为京杭运河首批新能源船提供LNG动力包
●深圳能源集团“绿电”助力首都降碳减排
●工业富联深圳、越南工厂入选WEF“灯塔工厂”
●兴业银行深圳分行签约深圳首笔红树林保护碳汇金融创新业务
●国任保险落地全国首单“政银保担”机制下气候友好型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创新业务
中央及国家动态
一、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开展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试点工作
8月30日,市场监管总局、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以下简称四部门)联合印发《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开展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试点工作的通知》(优先聚焦市场需求迫切、外贸压力严峻、减排贡献突出、数据收集完整、产业链供应链带动明显的产品开展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试点工作。试点对象包括:锂电池、光伏产品、钢铁、纺织品、电子电器、轮胎、水泥、电解铝、尿素、磷铵、木制品。试点工作由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会同同级生态环境、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组织开展,试点期限3年,具体包括8项任务。
详情链接:https://www.szgfa.com/down_view.aspx?nid=14&typeid=13&id=407
二、国务院印发《关于以高水平开放推动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9月2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以高水平开放推动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提出5方面20项重点任务,包括助力绿色低碳发展。大力发展绿色技术和绿色服务贸易,研究制定绿色服务进出口指导目录。鼓励国内急需的节能降碳、环境保护、生态治理等技术和服务进口,扩大绿色节能技术和服务出口。加强绿色技术国际合作,搭建企业间合作平台。
详情链接:https://www.szgfa.com/down_view.aspx?nid=14&typeid=13&id=404
三、CCER重启后第一批项目正式公示,年减排量约千万吨
9月2日,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注册登记系统及信息平台正式启动了CCER项目公示。截至9月3日10时,共有31个自愿减排项目进入公示阶段,覆盖了已公布方法学的全部项目类型。其中,碳汇造林项目8个、红树林营造项目2个、并网海上风力发电项目18个、并网光热发电项目3个。从项目所在地来看,分布在江苏省的项目最多,其他项目则分布在福建、甘肃、广东、贵州等地。首批挂网的项目总的年减排量8884708吨。
详情链接:https://www.szgfa.com/down_view.aspx?nid=14&typeid=13&id=401
四、三部委发布《碳排放计量能力建设指导目录(2024版)》
9月10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联合印发了《碳排放计量能力建设指导目录(2024版)》。《指导目录》指出,要加强碳排放计量标准体系建设,完善碳排放核算、监测、报告等标准体系,制定重点行业碳排放核算指南,提升碳排放数据的一致性和可比性。同时,要提升碳排放计量器具研发能力,鼓励企业、科研机构等开展碳排放计量器具研发,提升碳排放计量器具的准确度和可靠性,并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碳排放计量测试平台,为碳排放计量器具校准、检定提供技术支撑。
详情链接:https://www.szgfa.com/down_view.aspx?nid=14&typeid=13&id=421
五、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环境影响评价改革的通知
9月14日,生态环境部向各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环境影响评价改革的通知》。《通知》明确,统筹优化环评分级分类管理,实现环评分级管理与基层管理能力更相适应,生态环境影响重大项目由部省两级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实现环评分类管理与排污许可制度更为衔接,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环评数量大幅压减。《通知》提出“四项任务”,包括优化调整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环评审批权限,开展优化环评分类管理地市试点,开展优化环评分类管理园区试点,开展环评文件标准化编制、智能化辅助审批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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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三部委联合发布《国家气候变化健康适应行动方案(2024—2030年)》
9月18日,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中国气象局等13部门联合发布《国家气候变化健康适应行动方案(2024—2030年)》,提出到2025年,健全完善多部门气候变化与健康工作协作机制;到2030年,基本形成气候变化与健康相关政策和标准体系。方案部署了10项行动重点任务,包括强化气候变化健康风险、脆弱性和适应能力动态评估,提升气候变化健康风险防范和综合干预能力、增强应对气候变化卫生保障能力、增强健康与公共卫生系统气候韧性、加快气候变化健康适应科技创新、推进气候变化健康适应全球行动等。
详情链接:https://www.szgfa.com/down_view.aspx?nid=14&typeid=13&id=413
七、央行等四部门印发《关于发挥绿色金融作用 服务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
10月12日,中国人民银行、生态环境部、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联合印发《关于发挥绿色金融作用 服务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从加大重点领域支持力度、提升绿色金融专业服务能力、丰富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强化实施保障四个方面提出19项重点举措。
《意见》强调,要着力提升金融机构绿色金融服务能力,丰富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银行、保险、证券、基金等金融机构要立足职能定位,通过完善工作机制、优化流程管理、推动金融科技应用、强化队伍建设等健全内部管理体系,提升绿色金融供给质量。持续加大绿色信贷投放,发展绿色债券、绿色资产证券化等绿色金融产品,强化绿色融资支持。聚焦区域性生态环保项目、碳市场、资源环境要素、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多元化气候投融资、绿色消费等关键环节和领域,加大绿色金融产品创新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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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印发《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印发《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通过设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专项资金的方式推动废旧物资循环利用。按照《办法》,专项资金支持内容为:具有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满足申领专项资金标准和条件的企业回收处理列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的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空气调节器、微型计算机等五类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有关标准和条件由生态环境部会同财政部另行规定。《办法》还规定,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专项资金用于引导地方政府支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行业高质量发展,不得用于平衡地方财政预算及偿还债务,不得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的人员经费、机构运转经费等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无关的支出。
详情链接:https://www.szgfa.com/down_view.aspx?nid=14&typeid=13&id=423
九、八部委印发《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工作方案》
10月24日,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国家能源局等8部门联合印发《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工作方案》的通知。该方案提出:到2025年,国家及省级地区碳排放年报、快报制度全面建立,一批行业企业碳排放核算标准和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发布实施,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国家温室气体排放因子数据库基本建成并定期更新,碳排放相关计量、检测、监测、分析能力水平得到显著提升。
到2030年,系统完备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构建完成,国家、省级碳排放统计核算制度全面建立并有效运转,重点行业领域碳排放核算标准和规则更加健全,重点用能和碳排放单位碳排放管理能力显著提升,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更加完善,碳排放数据能够有效满足各层级、各领域、各行业碳排放管控要求。
详情链接:https://www.szgfa.com/down_view.aspx?nid=14&typeid=13&id=436
十、六部委印发《关于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的指导意见》
10月30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工信部、住建部、交通部、国家数据局六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的指导意见》,拟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指导意见》指出,加快建立基于绿证的绿色电力消费认证机制。推进绿证绿电与全国碳市场衔接。将绿色电力消费要求纳入绿色产品评价标准,拓展绿色产品认证目录,研究制定政府采购支持绿色产品相关政策,推动主要采用绿色电力生产的产品享受绿色金融等政策。建立健全绿色金融机制,支持各领域各类主体投资可再生能源替代利用及基础设施建设和升级。鼓励开展信贷产品和服务创新,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提供长期稳定融资支持。
详情链接:https://www.szgfa.com/down_view.aspx?nid=14&typeid=13&id=448
深圳绿色金融政策
十一、深圳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深圳市近零碳排放区试点项目验收评价工作
根据《深圳市近零碳排放区试点建设实施方案》(深环〔2021〕212号),深圳市于2021年起分别选定大梅沙社区等三批共88个项目作为近零碳排放区试点项目。为总结梳理创建成效和经验做法,9月6日,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对符合条件的各试点项目开展验收评价。对于按时依照项目创建方案创建并在完成创建后运营满一年的深圳市近零碳排放区试点项目,采用验收评价采用自评价和专家打分相结合的方法。拟申请验收评价的试点项目先行对自身建设情况开展自评价,提交验收申请表、验收自评价报告和其它相关材料。在此基础上,市生态环境局将组织相关领域专家赴现场核查、组织召开深圳市近零碳排放区试点项目专家验收评价会,由专家结合自评价、现场核查情况和会议沟通情况等对试点项目进行评分。
详情链接:https://www.szgfa.com/down_view.aspx?nid=14&typeid=13&id=408
十二、深圳组织开展2024年绿色低碳产业企业认定(第一批)工作
10月10日,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市生态环境局、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绿色低碳产业企业认定(第一批)工作的通知,2024年绿色低碳产业企业认定(第一批)开放申报领域为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先进环保产业、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申报绿色低碳产业企业认定的企业须主要从事《深圳市绿色低碳产业指导目录》中的一种或多种业务、产品或服务,并满足《深圳市绿色低碳产业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
详情链接:https://www.szgfa.com/news_view.aspx?nid=2&typeid=4&id=1636
十三、深圳市委金融办公开征求《深圳市促进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6)(公开征求意见稿)》意见
10月24日,由深圳市委金融办牵头制定的《深圳市促进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6)(公开征求意见稿)》从引领发展“大胆资本”、培育壮大“耐心资本”、吸引集聚“国际资本”、大力发展“产业资本”、打通创投行业“循环梗阻”和提供行业发展“最优服务”等方面提出进一步促进深圳创投业发展的重要举措。到2026年,深圳力争形成万亿级政府投资基金群、千亿级“20+8”产业基金群、百亿级天使母基金和种子基金群;备案股权投资及创业投资基金争取超过1万家等。
详情链接:https://www.szgfa.com/down_view.aspx?nid=14&typeid=13&id=450
十四、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公示国家(深圳)气候投融资项目库第三批拟入库项目名单
根据《深圳市气候投融资改革实施方案》(深改委〔2022〕4号)和《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国家(深圳)气候投融资项目征集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开展了国家(深圳)气候投融资项目评审工作。第三批国家(深圳)气候投融资项目库共97个项目,融资需求227.14亿元,项目实施后预计每年将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401.76万吨。据介绍,深圳市生态环境局推出《深圳市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2024-2027年)》,对于纳入深圳气候投融资项目库推广库和开发库的项目业主,按融资成本的50%给予最高100万元资助,还将对气候投融资项目进行碳资产开发培训、开展境内外宣传等。
详情链接:https://www.szgfa.com/down_view.aspx?nid=14&typeid=13&id=438
十五、中共深圳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推动融资租赁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10月29日,深圳市委金融办印发《深圳市推动融资租赁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从“引入和培育头部企业”“优化融资租赁公司展业环境”“提升融资租赁公司核心竞争力”三个方面支持头部租赁公司发展,提升深圳融资租赁行业的核心竞争力。主要包括“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未来产业投放力度”“推动一批绿色能源领域租赁项目落地”“助力汽车产业链高质量发展”“持续优化飞机、船舶融资租赁展业环境”“支持高端制造业走出去”等五项举措。这也是深圳市首个支持融资租赁行业发展的专项政策。该《实施方案》专门提到支持前海联合港澳深化跨境融资租赁合作,明确将支持符合条件的租赁公司与香港联动开展飞机、船舶、海工设备、矿产设备、汽车等融资租赁,积极探索跨境租赁和租赁资产跨境转让。
详情链接:https://www.szgfa.com/down_view.aspx?nid=14&typeid=13&id=439
十六、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双碳目标下深圳碳金融创新实践白皮书》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积极推动深圳碳金融工作开展,系统梳理深圳碳金融创新实践工作亮点和成效,深圳市生态环境局组织编制了《双碳目标下深圳碳金融创新实践白皮书》。从深圳碳金融的政策制度体系建设、产品和服务创新、境内外合作交流及推广三个方面全方位阐述“双碳”目标提出以来深圳在碳金融创新实践方面的成果和经验,为社会各界了解深圳碳金融工作发展提供重要窗口。
详情链接:https://www.szgfa.com/news_view.aspx?nid=2&typeid=4&id=1698
十七、深市绿色低碳领域上市公司近400家 占总市值20%
深圳证券交易所10月14日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目前,深市绿色低碳领域上市公司近400家,总市值超6万亿元,占深市上市公司总市值的20%。为引导上市公司和发债主体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深交所发布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引、专项品种公司债券指引、特定品种资产支持证券指引,明确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披露要求,以及绿色、低碳转型、乡村振兴固定收益产品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等披露要求。今年以来,深市共计935家上市公司发布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或ESG(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披露率约35%。
深交所不断加大可持续金融产品供给。截至2024年9月底,累计发行绿色、低碳转型、乡村振兴固定收益产品2191.27亿元,发行可持续发展主题ETF(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216.08亿元,发布涵盖ESG以及环境、社会、治理等各类单维度主题可持续发展指数71只。
详情链接:https://www.szgfa.com/news_view.aspx?nid=2&typeid=4&id=1647
深圳绿色金融动态
十八、2024年深圳市金融骨干人才培养计划系列——绿色金融与ESG发展实践专题研修班成功举办
9月5日,受中共深圳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委托,由深圳市绿色金融协会组织承办的“深圳市金融骨干人才培养计划系列——绿色金融与ESG发展实践专题研修班”(以下简称“研修班”)开班。本期研修班邀请来自国际组织、监管部门、金融机构、绿色企业、专业智库的权威专家及领导授课,内容覆盖国内外绿色金融及ESG相关政策标准、市场产品、信息披露与ESG评级等理论及实践课程,并兼容联合国环境规划署金融倡议(UNEP-FI)环境和社会风险分析(ESRA)证书核心课程,助力学员在专业领域持续领先成长,还通过各类丰富多彩的主题讲座、圆桌论坛、小组研讨、实地调研等活动,提升学员专业知识的吸收及落地转化能力。通过总计50学时的教学,共有来自银行、证券、保险、基金、财务公司和实体企业的49位中层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完成本期研修班学习。
详情链接:https://www.szgfa.com/news_view.aspx?nid=2&typeid=28&id=1577
十九、深圳市绿色金融协会公开征求《中小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指南》团体标准意见
为更好的引导中小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深圳市绿色金融协会牵头编制《中小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指南》(简称《指南》)。《指南》参考生态环境部《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7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等文件要求,结合中小企业发展特点及经营实际,明确环境信息披露的原则及主要内容,同时参考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ISSB)可持续信息披露标准,并且在气候相关披露内容方面与全球环境信息研究中心(CDP)中小企业问卷(2024年版)存在较多重合,如企业已填报CDP问卷,可结合问卷填报内容和本文件编制环境信息披露报告。该《指南》将成为金融机构收集获取高质量的中小企业环境信息的有效工具,从而支持金融机构开展环境、气候风险评估及贷款、投资决策。
详情链接:https://www.szgfa.com/news_view.aspx?nid=2&typeid=28&id=1578
二十、深圳市绿色金融协会发布《粤港澳大湾区绿色债券环境效益信息披露指标规范》团体标准
依据《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和《深圳市绿色金融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由深圳市绿色金融协会归口管理的团体标准《粤港澳大湾区绿色债券环境效益信息披露指标规范》正式发布,自2024年10月27日起实施。本文件参考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印发的《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年版)》,结合港澳绿色债券发行与披露实践,总结提炼出涵盖276个细分项目的47个环境效益信息披露指标,细分项目和环境效益信息披露指标共同构成了环境效益信息披露指标体系。该指标体系实现了分项目系统量化粤港澳大湾区绿色债券募集资金的环境效益,是粤港澳大湾区内首个依据《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年版)》制定、并兼容港澳主流绿色债券信息披露标准的环境效益信息披露指标体系,对全面系统地量化绿色债券募集资金的环境贡献起到了重要作用,有助于构建粤港澳大湾区统一的绿色债券环境效益信息披露指标体系。
详情链接:https://www.szgfa.com/news_view.aspx?nid=2&typeid=28&id=1699
二十一、2024绿色金融应知应会人才培养项目系列 “绿色金融驱动低碳变革之路”思享荟成功举办
10月23日,由深圳市绿色金融协会、南方周末报社主办,南方周末中国企业社会责任中心承办,北京银行深圳分行、腾讯金融研究院协办的“绿色金融驱动低碳变革之路”思享荟沙龙成功举办。本次活动汇聚了众多专家学者和从业者,共同探讨绿色金融赋能实体经济的趋势、路径以及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暨南大学资源环境与可持续发展研究所所长、暨南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傅京燕,中国银河国际控股行政董事暨双碳创新中心负责人李栩然,深圳市绿色金融协会秘书长陈海鸥在主题分享中分别强调和阐述了绿色金融对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作用;绿色贸易壁垒下,企业面临的挑战和金融支持的重要性;以及深圳市在绿色金融领域的实践成果以及大湾区绿色金融的发展现状。作为商业银行代表,北京银行深圳分行公司银行部总经理助理杨洋介绍了北京银行在绿色金融方面的实践;盟浪可持续数字科技副总裁俞锦介绍了盟浪如何利用数智化产品帮助金融机构筛选绿色企业;独立气候金融顾问、南方周末CSR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陈琰炜分享了与南方周末CSR研究中心合作的报告《绿色幻象:金融漂绿的根源、类型及其应对》的主要内容。活动在进行了以“如何从小处细处做好绿色金融大文章”为题的圆桌讨论,从多个角度深入探讨了绿色金融赋能实体经济的道路。
详情链接:https://www.szgfa.com/news_view.aspx?nid=2&typeid=28&id=1667
二十二、“2024年度绿色金融能力建设服务系列——可持续信息披露及价值链管理研讨会”成功举办
10月25日,在中共深圳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的指导下,深圳市绿色金融协会联合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金会北京办公室、北京诚度普环境咨询有限公司(CDP)、腾讯金融研究院成功举办“2024年度绿色金融能力建设服务系列——可持续信息披露与价值链管理研讨会”。深圳市绿色金融协会秘书长陈海鸥、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ISSB)主席特别顾问兼北京办公室主任张政伟、CDP全球联席披露总监李蜚为活动致辞,来自政府部门、国际组织、专业智库、金融机构与实体企业的超过80位嘉宾现场参与了本次活动。
深圳市绿色金融协会战略研究部主任孙旭分享了近两年深圳市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的工作进展情况和中小企业环境信息披露试点工作进展,并介绍了“绿色金融应知应会”人才培养项目背景、项目内容、以及项目参与情况。CDP中国资本市场业务主管朱聆与ISSB能力建设专员程红粤、ISSB亚洲监管事务经理司佳灵女士,围绕ISSB的成立背景、各司法管辖区的采纳进程、支持准则实施和能力建设相关举措、战略伙伴关系与准则互操作性、价值链披露等话题展开讨论。
圆桌论坛以“迈向高质量可持续信息披露的挑战与对策”为主题展开,由CDP中国资本市场业务主管朱聆主持,中债金融估值中心可持续金融部副总监周舟、平安集团ESG专家辛炜、中兴通讯可持续发展总监刘彩娥、勃诺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创始人兼CEO王轶名、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环保节能处资深经理左宇正围绕各机构和企业可持续信息披露工作的实践、面临的挑战以及可行的对策展开了讨论。
详情链接:https://www.szgfa.com/news_view.aspx?nid=2&typeid=28&id=1666
二十三、2024中国海博会“蓝碳交易与蓝色金融”活动成功举办
10月31日,由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圳市海洋发展局、中共深圳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指导,深圳市绿色金融协会主办的2024中国海博会“蓝碳交易与蓝色金融”活动在深圳会展中心(福田)举办。蓝碳领域业内知名专家、学者代表,金融机构与企业代表超260人现场参加,线上超45万人次通过直播的形式同期参会。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金融倡议(UNEP FI)可持续蓝色经济金融倡议(SBE FI)负责人卡拉·马丁内斯·托拉尔女士表示,可持续蓝色经济金融倡议为蓝色经济提供重点行业的指导和工具,致力于将可持续投资和金融实践引入可持续海洋相关产业;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委员、厦门大学讲席教授戴民汉汉提出,加快推进海洋产业蓝色转型,推动可持续蓝色经济成为高质量发展战略的政策支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一级巡视员叶燕斐建议在蓝色金融产品开发方面,根据海洋产业特点设计产品,创新蓝色经济融资模式,加强蓝色经济跨境金融合作;国家海洋技术中心海洋资源保护利用研究院副院长、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球海洋空间规划专家滕欣表示,我国是最早开展海洋空间规划并将其写入法律的国家之一。目前,我国正在开展“多规合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改革,构建“五级三类”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
活动还进行了恩平市镇海湾红树林保护碳汇交易项目正式对外推介、兴业银行深圳分行与深圳市蓝碳家化科技有限公司就蓝碳金融创新合作签约仪式。在圆桌对话环节,深圳市绿色金融协会秘书长陈海鸥担任主持,联合国环境规划署金融倡议(UNEP FI)中国顾问、中国责任投资论坛(China SIF)理事长郭沛源,世界自然基金会(瑞士)北京代表处可持续蓝色经济项目经理武辰,北京林业大学生态与自然保护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武曙红,腾讯碳中和实验室资深专家王伟康以及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可持续发展部ESG研究员唐政围绕“释放蓝碳潜能,促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展开深入讨论。
详情链接:https://www.szgfa.com/news_view.aspx?nid=2&typeid=28&id=1675
二十四、深圳市绿色金融协会第六十三期“绿色及可持续金融线上分享会“碳金融:推动低碳绿色发展新动力”成功举行
10月24日,深圳市绿色金融协会主办的第六十三期“绿色及可持续金融线上分享会”以“碳金融:推动低碳绿色发展新动力”为主题,邀请中国银河国际金融控股公司执行董事、双碳创新中心负责人李栩然博士作为嘉宾,分享国际及中国碳市场、绿色金融历程与发展,碳税和欧盟碳关税等国际绿色壁垒,以及国际绿色壁垒下企业的应对方法。
李栩然博士介绍了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行动和碳市场机制,国内外碳金融发展趋势对比,和日趋激烈的碳资产定价权之争,重点讲解了定价机制和影响碳价的重要因素,介绍了国内及香港主要碳市场交易平台。他表示,境内外多个区域碳市场已运作多年,已形成资源竞争(即碳资产)关系,中国碳市场作为全球碳市场中覆盖碳排放量最大的碳市场,在复杂的国际博弈手段中,中国应全力紧抓“绿色经济”的风口,争取碳资产定价权,构建成熟的碳资产价格发现机制将是必然选择,亦将给人民币国际化带来机遇。
详情链接:https://www.szgfa.com/about_view.aspx?nid=1&typeid=50004&id=1663
二十五、深圳市绿色金融协会第六十四期绿色及可持续金融线上分享会“转型金融框架:标准、规划及展望”成功举行
10月28日,深圳市绿色金融协会主办的第六十四期“绿色及可持续金融线上分享会”以“转型金融框架:标准、规划及展望”为主题,分享嘉宾为北京绿色金融与可持续发展研究院国际合作中心主任、“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GIP)和可持续投资能力建设联盟(CASI)秘书处负责人程琳。
程琳主任围绕转型金融框架及相关产品、转型金融面临的挑战和待决问题、转型规划的国内外进展和案例,以及金融机构和企业开展转型规划的建议等要点,详细讲解了转型金融框架在国内外的实践及其进展。他表示,绿色和可持续金融近年来发展速度较快,在中国绿色信贷占比已经达到13%左右的规模,在全球发行规模也曾经接近甚至超过1万亿美元;但绿色和可持续金融体系局限于支持已经符合绿色和可持续金融界定标准的投融资活动,即“纯绿”或接近“纯绿”的经济活动,而全球大部分经济活动涉及的企业主体和项目实际上无法满足这些绿色标准。
详情链接:https://www.szgfa.com/about_view.aspx?nid=1&typeid=50004&id=1672
深圳绿色金融实践案例
二十六、中广核“伏羲一号”风渔融合项目正式投运
9月4日,中广核汕尾“伏羲一号”风渔融合项目正式投运,并完成首批养殖鱼苗投放,该项目可正面抗击17级超强台风,预计投产后年产值可达5400万元。该项目于2023年8月开工建设,总投资2亿元人民币,全部依靠绿色能源供能,中广核“伏羲一号”配置应用了绿电供能保障、气水联合投喂、网衣自动清洗、环境监控预警、活鱼保鲜驳运等五大海洋牧场智能化系统,通过监控室集中控制系统进行统一管理和调控,既保障了整个养殖过程的顺利进行,也提高了养殖效率。对于我国“海上风电+海洋牧场”产业融合发展具有重要示范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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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七、富士康永续观测站获红点设计大奖
近日,富士康科技集团宣布,集团内部所推动的ESG数字化管理平台“永续观测站”荣获全球知名的红点设计大奖(Red Dot Award)肯定。“永续观测站”能汇总富士康科技集团在全球205个据点、跨24个国家和地区的数据,实时掌握各地区ESG目标的达成状况。透过数据分析,深入了解各单位的ESG执行情况,并及时提供协助,确保ESG目标的实现。此平台结合数据可视化与先进互动技术,强化数据的互动性与实用性。重视用户体验的视觉设计,运用动态仿真效果及生动图像,将复杂的ESG数据,例如,碳排放、员工福祉与公司治理等关键指标,转化为简明易懂的图形呈现。这使得信息的可读性和吸引力大幅提升,改善数据的理解与应用,成为企业内部决策的重要支持工具。未来,富士康将持续优化永续观测站,并进一步拓展其功能,至供应链端,以应对不断变化的市场需求和环境挑战,为社会与环境创造更大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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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八、中集集团为京杭运河首批新能源船提供LNG动力包
近日,京杭运河首批新能源智能商品船之一“济宁港航9001”顺利下水。这是济宁能源发展集团旗下山东新能船业有限公司首艘90米LNG动力船,配备中集安瑞科旗下中集蓝水提供的LNG动力包,并为其建设了LNG加注站助推内河运输绿色转型。中集蓝水依托其在清洁能源领域的技术积累,为“济宁港航9001”量身定制高效、环保的LNG动力解决方案。相比传统燃油船舶,该船污染物排放减少90%以上,碳排放降低15%实现了真正绿色航运。该船可运载161个标准集装箱,续航力高达2000公里,是京杭大运河运载量最大、实现批量化生产的新能源智能船舶。该船还集成了智能化技术,实现船舶智能监控、自动化操作和数据分析确保运行安全与效率,同时,政策红利为绿色航运注入强劲动力,以这艘船为例,以旧换新补贴超购船价格的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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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九、深圳能源集团“绿电”助力首都降碳减排
9月25日,深圳能源集团所属北控公司与北京城市副中心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绿电交易合作协议,国家能源局,华北能源监管局,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委、城市副中心管委会,通州区人民政府,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行署,国家电网华北分部等相关单位领导见证签约。根据协议,双方将连续三年每年进行2亿千瓦时的绿电交易。北控公司所属苏尼特左旗50万千瓦特高压风电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苏尼特左旗巴彦乌拉苏木境内,总装机容量50万千瓦,年发电量13.5亿千瓦时。作为国家第一批“沙戈荒”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配套建设了共享储能、调相机等先进电网设备,对促进当地新能源消纳、降低电网负荷压力、助力能源保供始终发挥着积极作用。目前,绿色电能已经通过锡泰特高压通道向京津唐、江苏等地输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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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工业富联深圳、越南工厂入选WEF“灯塔工厂”
10月8日,世界经济论坛(WEF)公布最新一批“灯塔工厂”名单,工业富联深圳观澜工厂获评“可持续灯塔工厂”,成为广东省首家;旗下越南北江工厂入选“灯塔工厂”,帮助越南在该领域实现了零的突破。此外,工业富联服务赋能的两家客户工厂也成功上榜。至此,工业富联已对内打造8座,对外赋能5座世界级“灯塔工厂”。
“灯塔工厂”被称为“世界最先进的工厂”,是由世界经济论坛(WEF)遴选,代表全球制造业智能制造和数字化的最高水平。“可持续灯塔工厂”自2021年9月开始首批评选发布,旨在表彰在碳减排以及循环经济领域做出优秀表率的领先者,被称为“灯塔中的灯塔”。至今已累计评选出20家。工业富联旗下富联裕展科技的深圳观澜工厂此次入选“可持续灯塔工厂”,不仅为深圳,也为广东首次摘下这一殊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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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一、兴业银行深圳分行签约深圳首笔红树林保护碳汇金融创新业务
10月31日,兴业银行深圳分行在2024中国海博会上成功与深圳市蓝碳家化科技有限公司进行蓝碳金融创新合作签约,落地深圳首笔红树林保护碳汇质押融资业务。在深圳市规划与自然资源局及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深圳监管局的指导下,兴业银行深圳分行充分发挥绿色金融专业优势,围绕客户需求,通过以“碳”换“贷”的方式,为企业提供贷款资金,有效解决了企业流动资金需求,是蓝色金融创新中的又一突破,为深圳打造市场化、可持续的碳金融市场贡献“兴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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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二、国任保险落地全国首单“政银保担”机制下气候友好型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创新业务
近日,在深圳市委金融办指导下,由福田区牵头,国任保险与交通银行深圳分行、福田融担共同建立“政府+银行+保险+担保”四方合作机制,成功为国家(深圳)气候投融资项目库入库项目企业办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创新贷款业务,授信额度600万元,远高于传统银行授信额度。这是“政银保担”机制全面升级后,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新模式的首单。该质押融资合同将通过科交中心开展区块链存证,做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质物处置前置准备工作,助力深圳打造全国知识产权融资业务“质押前区块链存证、质押中大数据跟踪、质押后规范化处置”全链条、全流程服务标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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