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简报】《深圳市绿色金融双月简报》2024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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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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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及国家动态


●《关于银行业保险业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指导意见》发布

●工信部发布《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降碳技术装备推荐目录》

●三部门:健全企业绿色供应链体系,开展产品碳足迹核算

●财政部:进一步规范企业可持续相关信息披露

●国务院印发《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

●15部门印发《关于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的实施方案》

●交通运输部等十三部门联合发文,构建绿色低碳交通运输体系

●国家发改委等五部委发布四大“降碳”计划

●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启用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的公告 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于6月30日正式启用


深圳绿色金融政策

●深圳市发改委发布《深圳市氢能产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4-2025年)》

●深圳市发改委发布《深圳市促进安全节能环保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启动受理2024年《深圳市支持金融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第一批资助项目申报

●深圳发布全国首个气候投融资地方标准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公开征求深圳市 《零碳建筑评价标准》(征求意见稿)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发布高效制冷机房和奶盒回收减排碳普惠方法学

●深圳市发改委印发《深圳市支持虚拟电厂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

●罗湖区发布《深圳市罗湖区支持金融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支持绿色金融机构落户

●深圳市人民政府发布《深圳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2024修正)》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征求《金融机构碳中和实施指南》等6项地方标准意见

●深交所发布深证绿色制造等3条指数 服务“双碳”战略助力绿色转型升级


深圳绿色金融动态

●深圳两项目入选“首届广东省十大生态环境创新案例”

●深圳市绿色金融协会绿色及可持续金融行业智享会2024年度第二期成功举办

●"推进高质量发展,共创可持续未来" 企业双碳战略与ESG发展交流会议成功举办

●深圳市绿色金融协会第一届会员大会第四次会议暨2024年度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培训会议成功举行

●深圳市绿色金融协会公示深圳市2024年环境信息披露金融机构名单

●深圳市绿色金融协会公开征求《绿色债券环境效益信息披露指标》团体标准意见

●绿色及可持续金融系列培训会第2期 “2024年度证券基金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培训会”成功举办

●探索气候变化时代的投资机遇”会议成功举行


深圳绿色金融实践案例

●深圳能源落地落地粤港澳大湾区首单国补应收账款商业支持票据(ABCP)

●华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成功发行粤港澳大湾区首单“碳中和+乡村振兴+革命老区”债券

●CTI华测认证完成全球首个聚丙烯回收再生VCS项目审核

●一创业投行助力金隅集团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续期公司债券

●光大银行深圳前海分行成功发放法人账户透支贷款5000万元

●蚂蚁集团可持续发展报告:2023年研发投入211.9亿元,宣布将可持续发展考核与高管薪酬挂钩


中央及国家动态

一、《关于银行业保险业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指导意见》发布

5月9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银行业保险业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指导意见》提出:引导银行保险机构积极支持重点行业和领域节能、减污、降碳、增绿、防灾,促进清洁低碳能源体系建设和绿色技术推广应用。丰富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发展碳排放权、排污权等环境权益抵质押融资,探索绿色保险费率调节机制,推动环境保护、气候变化、绿色产业和技术等领域绿色保险业务发展。丰富绿色保险产品供给,聚焦清洁能源、绿色交通、绿色建筑、低碳技术、绿色农业等领域需求,开发多样化绿色保险产品和服务。推动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支持金融租赁公司助力制造业企业扩大销售、盘活设备资产,发展新能源船舶、新能源汽车等绿色租赁。支持财务公司参与能源行业、汽车行业等绿色减碳项目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发行绿色信贷资产支持证券、绿色金融专项债。

详情链接:https://www.szgfa.com/down_view.aspxnid=14&typeid=13&id=355

 

二、工信部发布《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降碳技术装备推荐目录》

5月17日,工信部网站发布《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降碳技术装备推荐目录(2024年版)》(以下简称《目录》)。《目录》包含工业节能降碳技术、信息化领域节能降碳技术和高效节能装备三个大类,十八个细分行业若干项技术。其中,工业节能降碳技术中涵盖钢铁行业、有色金属行业、石化化工、建材、机械、轻工、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系统能量梯级利用、工业绿色微电网、氢能制取与利用、智慧能源管控技术和工业降碳技术共十二个子类目。

详情链接:https://www.szgfa.com/down_view.aspx?nid=14&typeid=13&id=357

 

三、工信部等三部门:健全企业绿色供应链体系,开展产品碳足迹核算

5月2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联合印发《制造业企业供应链管理水平提升指南(试行)》,提出:开展产品碳足迹核算。供应链主导企业要积极探索开展产品碳足迹核算,牵头或参与制修订行业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鼓励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开放共享碳排放数据。鼓励大型企业联合行业协会等加大培养碳足迹核算人才力度,面向行业提供技术咨询服务,提升行业碳足迹核算能力。鼓励有条件的行业建立产品环境声明(EPD)平台,对外披露碳足迹等环境影响情况,推动上下游产业实现互认和采信。

详情链接:https://www.szgfa.com/down_view.aspx?nid=14&typeid=13&id=301

 

四、财政部:进一步规范企业可持续相关信息披露

5月27日,财政部发布《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基本准则(征求意见稿)》提出,到2027年,我国企业可持续披露基本准则、气候相关披露准则相继出台。到2030年,国家统一的可持续披露准则体系基本建成。鉴于准则体系建设周期较长,可由相关部门根据实际需求先行制定针对特定行业或领域的披露指引、监管制度等,未来逐步调整完善。财政部表示,《意见稿》的施行不会采取“一刀切”的强制实施要求,将采取区分重点、试点先行、循序渐进、分步推进的策略,从上市公司向非上市公司扩展,从大型企业向中小企业扩展,从定性要求向定量要求扩展,从自愿披露向强制披露扩展。

详情链接:https://www.szgfa.com/down_view.aspx?nid=14&typeid=13&id=305

 

五、国务院印发《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

5月29日,国务院发布《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提出:发挥政府投资带动放大效应,积极支持节能降碳改造和用能设备更新,推动扩大有效投资。鼓励各地区通过现有资金渠道,支持节能降碳改造、用能设备更新、能源和碳排放统计核算能力提升。落实好有利于节能降碳的财税政策。发挥绿色金融作用,引导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为节能降碳项目提供资金支持。积极推广节能咨询、诊断、设计、融资、改造、托管等“一站式”综合服务模式。推进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开展用能权跨省交易。稳妥扩大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范围,逐步推行免费和有偿相结合的碳排放配额分配方式。对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重点排放单位实施碳排放配额管理。有序建设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夯实数据质量监管机制。加快建设绿证交易市场,做好与碳市场衔接,扩大绿电消费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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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15部门印发《关于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的实施方案》

6月5日,生态环境部等15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的实施方案》指出,到2027年,制定出台100个左右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碳足迹管理体系初步建立。到2030年制定出台200个左右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碳足迹管理体系更加完善。建立健全碳足迹管理体系有助于推动产品全生命周期碳减排,形成绿色低碳供应链和产业链,加快我国碳达峰碳中和进程。此次《方案》明确了生态环境部在碳足迹管理体系建设方面的主要管理职能,是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碳足迹管理体系建设的“任务书”和“施工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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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交通运输部等十三部门联合发文,构建绿色低碳交通运输体系

6月7日,交通运输部、生态环境部等十三部门联合印发《交通运输大规模设备更新行动方案》,旨在促进交通运输行业的绿色低碳转型,通过实施七大行动,推动新一轮交通运输设备更新换代,支撑构建绿色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在健全金融保险支持方面,《行动方案》提到: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发挥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政策工具的激励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强化对交通运输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的支持。鼓励银行保险机构提供多样化金融服务,提高融资便利度和保险保障水平。此外,将交通运输设备更新换代情况纳入交通运输行业碳排放评价体系和铁路、公路、水路行业绿色低碳发展评估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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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国家发改委等五部委发布四大“降碳”计划

6月7日,国家发改委等五部门联合印发《钢铁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计划》《炼油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计划》《合成氨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计划》《水泥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计划》等四个专项行动计划,聚焦四大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的重点领域,要求加快节能降碳改造和用能设备更新,支撑完成“十四五”能耗强度降低约束性指标。专项行动计划锚定2025年和2030年两个时间节点,明确了钢铁、炼油、合成氨、水泥四个行业节能降碳的主要目标,部署了产业结构调整优化、节能降碳改造和用能设备更新、能源消费绿色低碳转型、能源资源循环利用、数字化升级等重点任务,围绕激励约束、资金支持、标准提升、技术创新等方面加强政策保障,并对组织领导、项目实施、监督管理、宣传引导等提出工作要求。

详情链接:https://www.szgfa.com/down_view.aspx?nid=14&typeid=13&id=312

 

九、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启用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的公告 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于6月30日正式启用

6月26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启用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的公告。公告指出:为切实提升绿证核发效率,推动绿证核发全覆盖,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于2024年6月30日正式启用。自2024年7月1日起,发电企业或项目业主可通过国家能源局门户网站“在线办事”栏目中的“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登陆系统,原登陆账号和密码不变。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每月以电网企业、电力交易机构提供的数据为基础,对已建档立卡的项目上月电量核发绿证。尚未完成建档立卡的发电企业或项目业主应尽快完成建档立卡,以免影响绿证正常核发。

详情链接:https://www.szgfa.com/down_view.aspx?nid=14&typeid=13&id=323



深圳绿色金融政策

十、深圳市发改委发布《深圳市氢能产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4-2025年)》

5月10日,深圳发改委发布关于印发《深圳市氢能产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4-2025年)》的通知。行动计划指出:到2025年,氢能产业规模持续壮大,创新能力持续提升,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实现电堆、膜电极、双极板、质子交换膜、碳纸、催化剂、制氢设备、储氢装置等关键零部件和装备技术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形成一批技术领先、具备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制储输加用市场机制、标准体系和管理机制更加健全,市场化示范推广一批燃料电池车辆,建设加氢站不超过5座,建设创新载体不少于15家,推动我市主导或参与制修订氢能领域国际国内标准不少于20项,全产业链核心竞争力稳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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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深圳市发改委发布《深圳市促进安全节能环保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5月17日,《深圳市促进安全节能环保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正式施行,通过24条措施整合优化财政资金扶持领域与方向,重点支持安全应急、节能、环保、资源循环利用、碳管理服务等五大领域创新发展。在拓展高效节能应用场景方面,《若干措施》支持深圳湾总部基地、香蜜湖片区以及各类园区示范应用综合能源管理服务,深度融合数字能源、分布式能源、新型储能、超级快充、车网互动、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等技术,部署综合能源调控系统。在强化资源循环再生利用方面,《若干措施》鼓励应用“互联网+回收”模式开展再生资源回收活动,对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废旧储能电池高价值综合利用示范项目,按照经核定总投资的30%,给予最高1000万元资助。在持续提升产业集群创新能力方面,《若干措施》提出推动创新载体建设,支持落地深圳建设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予以最高3000万元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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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启动受理2024年《深圳市支持金融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第一批资助项目申报

根据《深圳市支持金融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深金监规〔2022〕2号)和《<深圳市支持金融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资助项目申报操作指引》(深金监发〔2022〕36号),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于5月20日-6月17日集中开展2024年市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的第一批资助项目申报受理工作。对于金融机构一次性奖励(含搬迁费用)、增资奖励(含地方金融组织)、并购奖励、自用办公用房租房补贴、购置自用办公用房补贴(请同步提交附件3)、创新型金融机构相关补助及奖励。

详情链接https://www.szgfa.com/down_view.aspx?nid=14&typeid=13&id=300

 

十三、深圳发布全国首个气候投融资地方标准

5月29日,为更好地支撑深圳市气候投融资工作的开展,充分发挥标准的预期引导和倒逼促进作用,深圳市批准发布DB4403/T 452—2024《气候投融资项目分类与评估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规范》由深圳市生态环境局牵头编制,于2024年7月1日实施,是全国首个气候投融资地方标准。《规范》以《气候投融资试点地方气候投融资项目入库参考标准》《深圳应对气候变化国家自主贡献项目评估和项目库管理指引》为基础,以境内外绿色低碳产业及绿色金融相关政策制度为参照,结合深圳市气候变化领域的产业特点和气候投融资改革实践经验,构建了“2+3+4+5”的气候投融资项目分类与评估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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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公开征求深圳市 《零碳建筑评价标准》(征求意见稿)

5月31日,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零碳建筑评价标准》(征求意见稿),该标准在国家标准《零碳建筑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的基础上,做了改进:立足深圳大型公建能耗监测数据基础,对大型公建的评价指标进行细化,充分考虑不同类型实际建筑的差异性;针对深圳仍处于城市快速发展期、建设阶段碳排放占比大的特点,增加对隐含碳指标的评价,平行推进运行碳排放和隐含碳排放的降低,促进零碳建筑的全过程、高质量发展;基于深圳高负荷密度、建筑本体可再生能源供给比例偏低、很多建筑需要依靠外部绿电降碳的特点,同时考虑深圳市电网在负荷快速增长和风光电源快速发展趋势下亟待建立用户侧可调节资源池的背景,建立绿电绿证与建筑负荷柔性能力间的关系,鼓励建筑挖掘本体及周边的灵活性资源参与电力系统调节,发挥建筑在城市区域层面的协同降碳作用;增加创新性技术要求,鼓励零碳建筑开展减碳技术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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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发布高效制冷机房和奶盒回收减排碳普惠方法学

6月5日,由深圳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制定的《深圳市高效制冷机房碳普惠方法学(试行)》《深圳市奶盒回收减排碳普惠方法学(试行)》在六五环境日主会场活动上正式对外发布。《深圳市高效制冷机房碳普惠方法学(试行)》可以计算使用高效制冷机房替代传统制冷机房的碳普惠行为所产生的减排量,用于鼓励深圳市各类公共建筑节能空调系统的新建和改造,降低建筑运营阶段的碳排放。《深圳市奶盒回收减排碳普惠方法学(试行)》是用于计算通过回收奶盒,经再生工厂处理后产出的各种产品带来的减排量。通过发布这个方法学,希望鼓励包括中小学生在内的社会大众积极参与资源回收利用,培养低碳行为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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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深圳市发改委印发《深圳市支持虚拟电厂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

6月13日,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印发《深圳市支持虚拟电厂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方案》)。这是继《深圳市虚拟电厂落地工作方案(2022-2025年)》(深发改〔2022〕447号)后,深圳市又一份虚拟电厂政策文件。2022年6月,深圳市发改委发布了《深圳市虚拟电厂落地工作方案(2022-2025年)》,明确到2025年,深圳将建成具备100万千瓦级可调能力的虚拟电厂,逐步形成年度最大负荷5%左右的稳定调节能力,进一步促进节能降碳,打造源网荷储高效互动的新型电力系统。8月26日,深圳虚拟电厂管理中心成立,这是国内首家虚拟电厂管理中心,标志着深圳虚拟电厂迈入快速发展新阶段。本次印发的《方案》从关键设备供给、充换电设施车网互动水平、建筑及园区智能化改造、分布式资源聚合与响应四个方面提出12条措施支持深圳市内虚拟电厂发展,单项措施最高支持额度达1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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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罗湖区发布《深圳市罗湖区支持金融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支持绿色金融机构落户

6月19日,《深圳市罗湖区支持金融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印发,措施指出,持牌金融机构按行业分类可享受最高5000万元的落户扶持。鼓励银行、保险机构设立专门开展绿色金融业务的分支机构、事业部、营业部。对经业务主管部门评定、在罗湖区实际经营的绿色金融专营机构给予一定扶持,同一金融机构最多扶持一次。对入驻市级绿色金融公共服务平台、在罗湖区实际经营的绿色企业或项目,自2024年1月1日起购买合作保险机构绿色保险产品的,按其投保绿色保险保费的一定比例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补贴10万元。对入驻市级绿色金融公共服务平台、在罗湖区实际经营的绿色企业或项目,自2024年1月1日起获得合作银行发放的绿色贷款,按贷款规模的一定比例给予融资企业最高10万元补贴。扶持方式为先付后贴,按年拨付,原则上不超过1年。

详情链接https://www.szgfa.com/down_view.aspx?nid=14&typeid=13&id=361

 

十八、深圳市人民政府发布《深圳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2024修正)》

6月20日,深圳市人民政府正式发布《深圳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2024修正)》,本次修正将第四十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认为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在碳排放权交易管理过程中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修改为“任何组织或者个人认为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在碳排放权交易管理过程中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详情链接https://www.szgfa.com/down_view.aspx?nid=14&typeid=13&id=320

 

十九、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征求《金融机构碳中和实施指南》等6项地方标准意见

6月21日,根据《深圳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规定,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金融机构碳中和实施指南》等6项地方标准的意见。针对目前金融机构碳中和多为“零碳网点”或自身运营碳中和,投融资活动碳中和面临碳数据难获取、难计量的痛点问题,《金融机构碳中和实施指南》参考国际和国内有关碳中和标准文件,结合金融机构业务特点和深圳市地方特色,规定了金融机构开展碳中和行动的主要步骤、实施要求及操作指引。

详情链接:https://www.szgfa.com/down_view.aspx?nid=14&typeid=13&id=321

 

二十、深交所发布深证绿色制造等3条指数 服务“双碳”战略助力绿色转型升级

6月28日,深交所全资子公司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发布深证绿色制造指数(代码970069)、深证绿色化工指数(代码970076)、深证绿色建材指数(代码970077)等3条指数。这是深交所落实“双碳”战略,积极服务绿色金融,持续丰富深市绿色指数体系的务实举措,有利于充分发挥资本市场平台功能,引导推动资源向绿色低碳转型领域聚集,为中长期资金配置提供多样化标的,助力绿色高质量发展。本次3条指数推出后,深市绿色指数体系进一步丰富。目前,深证信息在绿色低碳、ESG领域推出相关指数近70条,产品规模近90亿元,全面覆盖节能环保、新能源、新能源车、低碳转型、碳中和等细分领域,为市场提供丰富的观测及投资维度,更好助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详情链接:https://www.szgfa.com/down_view.aspx?nid=14&typeid=13&id=362


深圳绿色金融动态

二十一、深圳两项目入选“首届广东省十大生态环境创新案例”

6月5日,2024年六五环境日广东省主场活动在茂名市举办,广东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厉海帆,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徐晓霞,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文忠等相关领导参加了活动。活动发布“首届广东省十大生态环境创新案例”,深圳市生态环境局的《远程采样对恶臭精准溯源》和《创新区域环评 激发市场活力》两项目双双入选。《远程采样对恶臭精准溯源》项目破解了恶臭扰民、投诉无法快速准确溯源和执法难的问题,显著提高了臭气溯源的工作效率,促使多家重点企业进行升级改造,取得了显著的社会生态效益。《创新区域环评 激发市场活力》项目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为基础,创新实施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建立了全国首个区域环评“智能选址”服务平台,将专业且繁杂的区域环评成果转化为简单易用的信息化操作。

详情链接:https://www.szgfa.com/news_view.aspxnid=2&typeid=4&id=1468

 

二十二、深圳市绿色金融协会绿色及可持续金融行业智享会2024年度第二期成功举办

5月11日,深圳市绿色金融协会举办的绿色及可持续金融行业智享会2024年度第二期《善用自然能量·共创绿色未来》。来自银行、保险、证券、投资机构、财务公司、实体企业和第三方机构等30余位代表走进中广核集团,共同探索绿色融资助力国家清洁能源产业可持续发展。中广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李莹辉参会并致欢迎辞,中广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信贷融资部副总经理孙遥介绍了中广核集团创新定制化“绿色+”融资服务体系及财务公司绿色金融业务情况。在交流环节,来自金融机构、实体企业,以及深圳市绿色金融协会的参会代表介绍了各自机构开展绿色金融相关业务的情况,并就持续推进绿色金融和绿色信贷产品创新,以及行业内诸多核心问题进行了交流和探讨。

详情链接:https://www.szgfa.com/news_view.aspx?nid=2&typeid=28&id=1323

 

二十三、"推进高质量发展,共创可持续未来" 企业双碳战略与ESG发展交流会议成功举办

5月20日,由深圳市绿色金融协会、深圳私募基金业协会、深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主办,深圳鑫钛科产业创新有限公司承办的“推进高质量发展,共创可持续未来——企业双碳战略与ESG发展交流会议”成功举行,来自政府、金融界、学界,以及上市企业的100余位代表出席会议。

深圳市绿色金融协会秘书长、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联盟秘书长陈海鸥为大家分享了《深圳及粤港澳大湾区可持续金融发展与实践》主题演讲,围绕绿色金融助力双碳目标,绿色供应链推动高质量发展,大湾区绿色金融创新实践进行了详细梳理,并对深圳及大湾区绿色金融发展机遇进行了剖析。富士康(鸿海)科技集团环保长、副总经理洪荣聪,深圳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创始人、集团副总裁李爱华,信维通信董事、执行副总经理吴会林博士,以及深圳鑫钛科产业创新有限公司CEO 陈慧馨分享了各自企业近年来开展净零战略的经验和路径,坚定走绿色可持续发展道路的经验。

详情链接:https://www.szgfa.com/news_view.aspx?nid=2&typeid=28&id=1469

 

二十四、深圳市绿色金融协会第一届会员大会第四次会议暨2024年度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培训会议成功举行

5月22日,深圳市绿色金融协会第一届会员大会第四次会议暨2024年度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培训会议成功举行。主管部门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代表、会员单位代表共150余人表参加了此次会议。

协会会长、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市分行党委书记、行长张华国表示,深圳市绿色金融协会将围绕全市做好“绿色金融大文章”相关工作任务,服务主管部门和会员单位完善绿色金融体系及生态建设,全力服务深圳和大湾区绿色及可持续金融市场的融合与发展。陈海鸥秘书长向各会员单位代表汇报了《深圳市绿色金融协会理事会工作报告》;全体会员单位代表就《关于修改〈深圳市绿色金融协会章程〉的议案》等七项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监事单位代表汇报了2023年度监事报告。

在2024年度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培训会环节,深圳市绿色金融协会秘书长陈海鸥围绕政策背景、工作机制、2023年披露情况、成效与不足等要点分析了深圳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的现状和披露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一级巡视员叶燕斐作了“加强环境信息披露,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专题讲座。他指出,在加强环境信息披露的宣传方面,深圳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有《绿金条例》作为信息披露的主要依据,有实施机构,有统一的披露平台和披露模板,值得学习借鉴。

详情链接:https://www.szgfa.com/news_view.aspx?nid=2&typeid=28&id=1333

 

二十五、深圳市绿色金融协会公示深圳市2024年环境信息披露金融机构名单

为贯彻落实《深圳经济特区绿色金融条例》关于“环境信息披露”的工作要求,中共深圳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市级有关部门、各区梳理形成《深圳市2024年环境信息披露金融机构名单》。受中共深圳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委托,5月29日,深圳市绿色金融协会对《深圳市2024年环境信息披露金融机构名单》予以公示。并要求相关单位尽快按照《深圳市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指引》有关规定在深圳市绿色金融公共服务平台披露上一年度的环境信息。

详情链接:https://www.szgfa.com/news_view.aspx?nid=2&typeid=28&id=1337

 

二十六、深圳市绿色金融协会公开征求《绿色债券环境效益信息披露指标》团体标准意见

5月31日,由深圳市绿色金融协会立项的《绿色债券环境效益信息披露指标》团体标准完成征求意见稿。该文件参考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印发的《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年版)》,结合港澳绿色债券发行与披露实践,总结提炼出涵盖276个细分项目的47个环境效益信息披露指标,细分项目和环境效益信息披露指标共同构成了环境效益信息披露指标体系。该指标体系实现了分项目系统量化大湾区绿色债券募集资金的环境效益,是大湾区内首个依据《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年版)》制定、并兼容港澳主流绿色债券信息披露标准的环境效益信息披露指标体系,对全面系统地量化绿色债券募集资金的环境贡献起到了重要作用,有助于构建大湾区统一的绿色债券环境效益信息披露指标体系。

详情链接:https://www.szgfa.com/news_view.aspx?nid=2&typeid=28&id=1339

 

二十七、绿色及可持续金融系列培训会第2期 “2024年度证券基金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培训会”成功举办

6月14日,为助力证券基金公司高质量完成环境信息披露工作,由中共深圳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指导,深圳市绿色金融协会主办,深圳市证券业协会、深圳私募基金业协会、深圳市创业投资同业公会协办,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支持的“2024年度证券基金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培训会”在平安金融中心成功举办。本次培训会邀请绿色金融领域相关专家介绍深圳市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工作要求及2023年披露情况,讲解深圳市绿色金融公共服务平台支持金融机构编制环境信息披露报告的方法与路径,分享金融机构绿色投融资环境效益披露方法。中共深圳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代表,以及深圳市证券基金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共100余人现场参会。

深圳市绿色金融协会陈海鸥秘书长等专家围绕监管要求、制度标准和最佳实践等方面介绍了环境信息披露工作要求和2023年环境信息披露情况,参会代表提出了各自在环境信息披露过程中面临的问题,专家们进行了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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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八、探索气候变化时代的投资机遇”会议成功举行

6月28日,由深圳市绿色金融协会指导,复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有机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TENAX CAPITAL主办,深圳上市公司协会、复星创富、复星葡萄牙保险FIDELIDADE协办,深圳市家族办公室促进会支持的“探索气候变化时代的投资机遇”会议在深圳市富德生命保险大厦成功举行。本次活动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围绕气候风险对保险公司的影响、气候风险模型的投资应用,以及巨灾债券作为气候风险管理工具等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讨。来自深圳市保险、证券、创投等金融机构,以及研究单位和相关产业的50余位嘉宾现场参会。

复星银行与保险产业运营委员会的首席运营官冯雪隐先生深入介绍了巨灾债券的运作机制及其市场发展现状;有机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联合创始人兼总经理胡若菡女士分享了气候风险模型在投资中的应用案例;Tenax Capital CEO Massimo Figna先生深入探讨了巨灾债券作为气候风险投资工具的投资策略。接下来,复星银保运营委员会首席运营官冯雪隐先生,有机数科技联席董事长张鸿飞先生,Tenax Capital首席执行官Massimo Figna先生,有机数联合创始人兼总经理胡若菡女士,复星资管首席投资官钱泽伟先生共同参与了活动的剪彩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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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绿色金融实践案例

二十九、深圳能源落地落地粤港澳大湾区首单国补应收账款商业支持票据(ABCP)

近日,深圳能源集团“新能源1号绿色定向资产支持商业支持票据(ABCP)产品”正式落地,这是粤港澳大湾区首单国家可再生能源补贴应收账款商业支持票据。该产品通过创新设计,以集团公司作为发起机构,以受让的北控公司、南控公司、新疆区域分公司国补应收账款作为基础资产,在银行间发行资产支持商业票据,实现应收账款出表并回收资金8.35亿元。该产品期限4.86年,并通过优先级每6个月滚动发行的方式,有效控制成本,综合融资利率为2.494%,其中优先级票面利率2.15%,远低于集团目前综合融资成本,是利用金融手段为产业赋能的典型应用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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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华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成功发行粤港澳大湾区首单“碳中和+乡村振兴+革命老区”债券

近日,华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成功发行2024年度第三期绿色中期票据(碳中和债/乡村振兴/革命老区),发行规模为6亿元,期限为3年,全场认购倍数为4.32倍,票面利率为2.45%,再一次刷新华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债券发行最低票面利率的纪录!本期中期票据为粤港澳大湾区首单“碳中和+乡村振兴+革命老区”债券,未来预计每年可实现减排二氧化碳6.02万吨,节约标煤2.46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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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一、CTI华测认证完成全球首个聚丙烯回收再生VCS项目审核

2024年5月,华测认证有限公司作为VCS项目的审定与核证机构,完成全球首个聚丙烯(PP)回收再生VCS项目的审定和核证工作。不仅开创了塑料回收再生领域自愿减排市场的新局面,更凸显了CTI华测认证在可持续发展领域的引领地位。该项目旨在通过回收废弃的PP产品,如电子电器产品、汽车类产品等,生产再生PP,以替代使用原始材料生产的相同PP产品。这不仅有助于减少塑料废弃物的环境影响,还能通过减少对原始材料的需求来降低温室气体(GHG)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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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二、一创业投行助力金隅集团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续期公司债券

近日,一创投行作为牵头主承销商,顺利完成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15亿元,是发行人100亿元批复额度的第一期发行。在发行前,一创投行资本市场部以及第一创业证券固定收益销售部进行了充分的询价推介工作,针对众多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基金、证券公司及股份制银行进行了大规模覆盖及深入挖掘,并综合市场变化、销售询价情况制定了合理的簿记区间,对投资者进行有效推介。最终,本期债券圆满完成了15亿元的募集,其中票面利率2.49%,期限3年(3+N年),认购倍数为2.12倍,以较低的财务成本为发行人提供了中长期资金,发行结果得到了发行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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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三、光大银行深圳前海分行成功发放法人账户透支贷款5000万元

近日,光大银行深圳前海分行成功为深圳大唐宝昌燃气发电有限公司发放法人账户透支贷款5000万元。该笔贷款积极响应了国家绿色发展战略,是支持环境保护和绿色产业发展的重要举措。“法人账户透支”产品具有高效的线上化模式,能为授信企业提供短期流动性支持,企业可随时支取,随借随还,保障了企业用款的灵活性和及时性,可完美匹配企业对资金流动性管理要求。光大银行深圳前海分行通过本笔业务进一步加深了与大唐宝昌的业务合作,后续,将继续围绕低碳转型发展、供应链金融等方面开展业务交流,更好的推进绿色金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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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四、蚂蚁集团可持续发展报告:2023年研发投入211.9亿元,宣布将可持续发展考核与高管薪酬挂钩

6月13日,蚂蚁集团发布《2023年可持续发展报告》,全面披露以发展创造可持续未来的最新进展。报告显示,2023年蚂蚁集团服务小微企业和小微经营者的数量上升到8700万;年度研发投入达到211.9亿元,聚焦人工智能和数据要素技术。首次开展“范围三”碳排放的全面盘查,覆盖蚂蚁集团价值链上下游活动相关的 12 个类别,为推动价值链碳减排提供科学依据。;在公司治理方面,首次将可持续发展和风险管理纳入公司年度考核并与高管薪酬挂钩;绿色运营方面,蚂蚁集团已连续三年实现运营排放碳中和,2023 年公司运营排放相较基准年下降 43.19%,提前完成运营排放减排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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