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上午,在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指导下,深圳市绿色金融协会主办的第三十三期“绿色及可持续金融线上分享会”如期举行。本期的分享主题为《G20转型金融框架及其在我国的借鉴意义》。
2022年11月15日至16日,二十国集团(G20)领导人峰会在印度尼西亚巴厘岛举行。各成员领导人在峰会上批准了G20可持续金融工作组提交的《2022年G20可持续金融报告》,其中包括《G20转型金融框架》等重要内容。这是继2016年G20领导人在杭州峰会上就发展绿色金融达成共识后首次就发展转型金融形成国际共识。鉴于G20成员经济总量占世界经济总量的90%、贸易总量占全球贸易总量的80%、人口总量占世界总人口的三分之二,该共识对引导各成员的金融监管部门建立转型金融政策框架、推动金融支持高碳排放行业和企业向绿色低碳转型具有重要意义。
本期分享嘉宾是北京市绿色金融与可持续发展研究院国际合作与研究中心主任、GIP秘书处北京办公室负责人程琳。程琳主任从增强金融机构对净零承诺的可信度,扩大可持续金融工具规模,增强其可获得性和可负担性,以及对中国的指导与借鉴等方面为大家详解了G20转型金融框架相关话题。程琳主任表示,绿色金融在全球资本市场的占比仍然较小。截至2021年末,全球绿色金融市场仍只占全球金融市场规模的4%左右,不同国家和地区之间的发展状况不均衡,全球绝大部分经济活动涉及的企业主体和项目无法满足绿色标准。近年来,各国逐渐认识到,应对气候变化不仅需要支持新能源、电动车等“纯绿”项目,还应该支持目前还属于高碳的行业、企业和项目向低碳转型。但是在目前的金融体系下,即使某些高碳主体(企业)有转型意愿和可行的转型计划,也很难获得转型所必要的资金支持。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从2021年开始,G20成员逐步形成了一项共识,即需要建立一套新的投融资框架,促进高碳行业和企业设定可行与可信的减排目标及实现路径,动员和鼓励金融资本支持高碳行业和企业实施转型。G20可持续金融工作组希望通过达成高级别、原则性的共识,在一定程度上规范全球转型金融的发展方向,提升转型活动的可信度和透明度,为提高不同国家转型金融市场规则之间的兼容性和促进跨境交易奠定基础。这套原则由五个支柱构成,包括对转型活动和转型投资的界定标准、对转型活动和转型投资的信息披露、转型金融工具、激励政策、公正转型。
程琳主任建议,应尽快建立借鉴《G20转型金融框架》和原则、符合中国国情的转型金融政策与产品体系。一是建议监管部门尽快出台转型金融界定标准和披露要求的征求意见稿;二是在全国统一的监管要求出台之前,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政府和金融机构出台自己的转型金融目录;三是金融机构应该指导企业编制科学的转型计划,创新转型金融工具,探索包含公正转型因素的KPI;四是地方政府可以将转型项目纳入绿色项目库,建立示范项目,并提供激励政策。
在互动环节,程琳主任就线上观众提出的“转型金融与绿色金融的协同发展、在支持转型金融和漂绿洗绿之间如何平衡”等问题进行了逐一解答。
第三十三期线上分享会取得了圆满成功,截至直播结束,共有520余位观众线上参与,深圳市绿色金融协会邀请您下期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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