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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08
2020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第75届联合国大会提出,我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彰显了我国的大国担当和我国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雄心与决心,也为我国绿色金融的跨域式发展带来机遇。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运用特区立法权,于2020年10月出台了全国首部绿色金融领域的法律——《深圳经济特区绿色金融条例》,在绿色金融立法方面大胆探索、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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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08
深圳市绿色金融协会的发起单位以大型国有银行为主,辅以金融租赁、保险、证券、担保、基金投资、交易场所、绿色金融第三方服务等机构,这些机构在绿色金融及绿色产业扶持方面有非常丰富的经验,有庞大的服务网络和客户群体,在促进深圳绿色产业发展及绿色投融资方面具有显著的优势。深圳市绿色金融协会有 27 家发起人单位和个人,其中,发起人机构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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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19
深圳市绿色金融协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中共深圳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深圳市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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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19
深圳市绿色金融协会是由深圳绿色金融机构、实体企业、绿色金融服务机构、研究机构以及关心、支持、推动绿色金融发展的单位和自愿组成的专业性的地方性的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下列机构可以申请成为协会单位会员:(1)金融机构;(2)绿色企业;(3)行业细分龙头、代表行业先进生产力、代表行业优秀能源管理及碳排放管理水平、在产业绿色升级转型及可持续发展领域有引导示范作用的实体企业;(4)绿色金融服务机构;(5)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