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生态环境部等六部门印发《生态保护“十五五”规划》。《规划》提出,支持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与修复;丰富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有序推进碳金融产品和衍生工具创新。
《规划》明确,持续完善生态保护法律法规体系,推动修改废止与生态环境法典不一致的制度文件。制定新时期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制度文件。支持重点区域地方协同立法,鼓励各地将生态保护与修复要求纳入地方性法规。加快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系统质量和等级评定、生态修复等相关标准制修订。
在提升生态治理数智化水平方面。《规划》提出,构建现代化生态遥感监测监管体系,优化升级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聚焦生态环境监测监管,推动国家与地方分层级建设生态保护与修复监管数据库并实现共享连通。构建智能预警、精准研判、靶向执法的数智化监管模式,形成生态保护与修复监管“智慧大脑”和应用场景。推动省级遥感监测、业务系统、数据库等基础能力提升。
《规划》提出,到2030年,生态空间格局持续优化,生态质量稳步改善,生物多样性丧失趋势得到有效缓解,优质生态产品供给更加丰富,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不断提升,生态保护与修复监管制度进一步完善,国家生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关于印发《生态保护“十五五”规划》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厅(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厅(委、管委、局)、水利(水务)厅(局)、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林草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加强“十五五”时期全国生态保护工作,我们联合编制了《生态保护“十五五”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生态保护“十五五”规划.pdf
6392206395372827867681402.pdf
生态环境部
自然资源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水利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草局
2026年8月6日
(财政部已会签)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6年8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