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日前出台《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以下简称《需求标准》),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其中要求,到2032年,数据中心可再生能源使用率要达到100%。
《需求标准》适用于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数据中心相关设备、运维服务等。其中明确,数据中心相关设备和服务应符合相应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应优先采用国家鼓励的先进技术、工艺、产品和装备,不得使用国家公布淘汰或禁止的技术、工艺、产品、装备及相关物质,应当优先选用新能源、液冷、分布式供电、模块化机房等高效方案。
在运维服务方面,《需求标准》提出,2023年6月起数据中心电能比不高于1.4,2025年起数据中心电能比不高于1.3。数据中心的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应逐年增加。数据中心可再生能源最低使用率2023年为5%,2025年为30%,2027年为50%,2030年为75%,到2032年要达到100%。数据中心水资源全年消耗量与信息设备全年耗电量的比值不高于2.5L/kWh。数据中心应有负责运维和能源环境管理的组织。数据中心应开展绿色供应链管理,并建立绿色供应链评价机制、程序,确定评价指标和评价方法。年能源消费量达到1000吨标准煤(含,电力按当量值计算)的数据中心应建立并实施能源管理体系,同时开展核查和管理。年能源消费量在1000吨标准煤以下的数据中心应建立主要用能设备(系统)能源监测体系,并完成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数据中心应建立符合国家对于废旧电子电器产品处理与回收要求的循环利用和回收的管理机制。数据中心运行噪声应符合当地噪声排放限值要求。
此外,针对《需求标准》的使用,三部门强调,采购人采购数据中心相关设备、运维服务,应当有利于节约能源、环境保护和资源循环利用,按照《需求标准》实施相关采购活动。采购人应当加强采购需求管理,根据《需求标准》所提出的指标编制数据中心相关设备、运维服务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并在合同中明确对相关指标的验收方式和违约责任。采购人在项目的投标、响应环节,原则上不对数据中心相关设备、服务进行检测、认证,也不要求供应商提供检测报告、认证报告,供应商出具符合相关要求的承诺函可视为符合规定。采购人应当在履约验收中对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或服务进行抽查检测,必要时可委托取得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其进行检测、认证。因检测、认证涉及生产过程或检测时间长等原因,不能在验收过程中开展检测、认证的,可要求供应商在验收阶段提供相关检测报告、认证报告。对于供应商未按合同约定提供设备或服务的,采购人应当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对于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予以处理。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生态环境厅(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生态环境局、工业和信息化局:
数字产业绿色低碳发展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的重要内容。为加快数据中心绿色转型,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以下简称《需求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购人采购数据中心相关设备、运维服务,应当有利于节约能源、环境保护和资源循环利用,按照《需求标准》实施相关采购活动。
二、采购人应当加强采购需求管理,根据《需求标准》提出的指标编制数据中心相关设备、运维服务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并在合同中明确对相关指标的验收方式和违约责任。
三、采购人在项目的投标、响应环节,原则上不对数据中心相关设备、服务进行检测、认证,也不要求供应商提供检测报告、认证报告,供应商出具符合相关要求的承诺函可视为符合规定。
四、采购人应当在履约验收中对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或服务进行抽查检测,必要时可委托取得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其进行检测、认证。因检测、认证涉及生产过程或检测时间长等原因,不能在验收过程中开展检测、认证的,可要求供应商在验收阶段提供相关检测报告、认证报告。
五、对于供应商未按合同约定提供设备或服务的,采购人应当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对于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予以处理。
六、本通知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
附件: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3年3月20日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