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发布《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规范运作的指导意见》

时间:

2023-09-01

作者:

浏览次数:

8月25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规范运作的指导意见》。

国家能源局发布《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规范运作的指导意见》


《意见》指出,全国范围内将组建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组建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是电力交易机构实现独立规范运行的重要保障措施。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是独立于电力交易机构的自治性议事协调机制,履行建立健全市场成员行为自律职责,与运营机构市场监测、监管机构专业监管共同构建电力市场运行“三道防线”。


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应由电网企业(含增量配电网企业)、发电企业、售电企业、电力用户、市场运营机构、第三方机构等各方面代表组成,按照发电方代表、购电方代表(售电企业、电力用户)、输配电方代表、市场运营机构代表(电力交易机构、电力调度机构)、第三方代表分类,按合理比例确定各类别代表人数。发电方代表、购电方代表人数应多于其他代表。


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若干名。区域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提名,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由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和所在地区有关政府部门提名,由各自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投票表决。主任委员原则上任期不超过三年,同一主任委员不得连任超过两届任期。


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秘书处负责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秘书处应配备专业素质的专职人员,工作人员可由成员单位选派,并定期轮换。


国家能源局发布《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规范运作的指导意见》

来源|国家能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