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深圳市生态环境局福田管理局经过专题调研、全国各地政策比对研究、征求各界意见等,形成了《深圳市福田区支持绿色低碳产业高质量发展措施(征求意见稿)》。为确保政策制定更精准、更有效,现向社会各界征求《福田区支持绿色低碳产业高质量发展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欢迎大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并于2024年6月22日前通过网页留言提交,或发送至我单位邮箱ftgljfwk@meeb.sz.gov.cn反馈。
感谢您对福田的关注与支持!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福田管理局
2024年5月22日
深圳市福田区支持绿色低碳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一、宗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区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工作部署,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促进福田区绿色低碳产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培育发展未来产业的意见》《深圳市促进绿色低碳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圳市绿色低碳产业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制定以下举措。
二、支持对象
本政策适用于符合注册登记地、税务关系和统计关系均在福田区(工业产值分成工业企业可不受统计关系限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的绿色低碳产业企业,符合条件的绿色低碳产业领域的社会组织,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绿色低碳产业指主要从事《深圳市绿色低碳产业指导目录》中的一种或多种业务、产品或服务的产业。
三、具体举措
(一)招商引资支持
1、产业落户支持。新迁入或新设立的绿色低碳产业企业,第一年营业收入达5000万元或研发投入达2000万元的,经区政府审定备案,按照营业收入1%或研发投入2%给予落户扶持,最高2500万元。
2、招商合作机构支持。对经区政府认可的招商合作机构,按条件给予招商合作机构支持,一般不超过50万元/年。为福田区有效引进目标企业(机构)的机构或个人,按条件给予引进支持,单个项目一般不超过100万元,年度一般不超过500万元。
(二)产业空间支持
1、政府产业用房支持。对符合条件的专精特新、国家高新技术或上市的绿色低碳产业企业以及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可申请租用福田区政府产业用房,依标准最高按市场评估价30%予以租赁,每年一般不超过300万元租金支持。
2、社会物业租赁支持。对符合条件的专精特新、国家高新技术或上市的绿色低碳产业企业以及对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租赁社会物业作为自用办公用房的,依标准最高按实际租金金额70%予以补贴,每年一般不超过300万元租金支持。
3、办公自用房购置支持。对符合条件的绿色低碳产业企业于上年度1月1日后在福田区新购置自用社会办公用房(不含附属和配套用房)的,根据其经营情况,按实际购房价格10%的标准分三年给予支持,最高支持3000万元。支持按照50%、30%、20%的比例分三年拨付。所购用房获得支持期间及最后一笔支持款项拨付完毕后五年内均不得对外租售,否则需返还已拨付的产业资金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三)产业高成长支持
1、小升规支持。对纳入规模以上企业库的绿色低碳产业企业,根据本年度营收总额或工资总额及同比增速分档给予最高20万元一次性支持。
2、高成长支持。对上年度研发费用超500万元,或上年度研发费用占营收比不低于5%的绿色低碳产业企业,经专项审计后,按研发投入金额分档给予不低于研发费用3%-5%扶持,最高300万元。
(四)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持
1、纳入战略性新兴产业库支持。本年度首次纳入福田区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名录的绿色低碳产业企业,根据战略新兴增加值贡献分档支持,给予最高20万元的支持。
2、战略性新兴产业成长支持。对上一年度营收2000万以上且营收增速10%以上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库内的绿色低碳产业企业,按营收情况分档不低于20万扶持,最高300万元。
(五)产业团队支持
对纳入环境治理行业统计的企业,根据企业本年度一季度、上半年、全年的工资总额及同比增速分档给予支持,每年最多申请三次,累计最高支持300万元,用于支持企业核心高管及团队。
(六)先进技术和数字化转型发展支持
上年度获得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深圳市促进安全节能环保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圳市生态环境局《深圳市生态环境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中“加快生态环境技术发展”、“支持先进环保技术研发应用”、“鼓励生态环境保护数字化转型”任一项目支持或获得《深圳市绿色低碳产业认定管理暂行办法》中政策支持的绿色低碳产业企业,按上年度实际到账市级支持资金的50%,给予最高300万元的配套支持。
(七)产业人才支持
对上一年度获得生态环境部门“碳路先锋”称号的绿色低碳产业企业人员,最高奖励20万元。符合《深圳市福田区产业人才住房管理办法》的可享受人才住房安居、子女入学、健康管理、父母居家养老等综合服务保障。
(八)产业楼宇入驻支持
对上年度从区外迁入福田区绿色低碳产业楼宇,且工商、税务在福田区进行登记并已转入福田区纳统的规模以上绿色低碳产业企业(含搬迁到福田区当年升规入库的企业),根据营收情况分档进行补贴,最高补贴20万元。
(九)绿色金融支持
根据《福田区绿色金融风险补偿管理实施办法》,纳入《福田区绿色企业库》的绿色低碳产业企业可享受更优惠的绿色金融贷款支持。
四、限制清单和除外情形
1、企业同一事项已获福田区政府其他政策支持的,本措施不重复支持。
2、对依法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失信惩戒措施清单的企业(机构)或个人,产业政策不予支持。
3、本措施支持政策资金受年度资金总额限制,有数量和额度限制,视申报情况和资金安排,对支持金额、支持比例和拨付进度等进行统一调整,项目申报单位应无条件同意调整结果。
4、申报受理期间,申报主体的注册、税务、统计关系及信用等相关情况发生变化并不再符合申报条件的,不予支持。
五、附则
本措施自2024年X月X日起施行,至2026年12月31日止,由深圳市生态环境局福田管理局负责解释。
《深圳市福田区支持绿色低碳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绿色低碳产业是优化产业结构、引领经济增长的关键力量。绿色低碳发展是当今时代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鲜明特征,是推动我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2024年2月20日广东省发布《广东省培育发展未来绿色低碳产业集群行动计划》,提出建设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未来绿色低碳产业集群。2022年12月21日,深圳市发布《深圳市促进绿色低碳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加快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加快发展绿色低碳产业,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2024年4月17日,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和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印发《深圳市绿色低碳产业指导目录》《深圳市绿色低碳产业认定管理办法》,精准引导资源要素支持绿色低碳产业高质量发展。2024年4月3日,福田区发布《福田区加快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总体方案》,提出持续推进福田区服务业强区建设,增强高质量发展新动能。为贯彻落实省市区工作部署,推动绿色低碳产业高质量发展,构建起规模化的产业集群,启动《深圳市福田区支持绿色低碳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措施”)编制工作。
二、起草过程
(一)企业调研。一是在“措施”起草前,市生态环境局福田管理局通过线上和线下的方式走访了主管的4家纳统规上企业,分别是深圳市深水生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深圳深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碧园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和深圳玉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深入了解企业业务开展情况,收集整理企业发展中的问题诉求及建议,并将其转化为政策内容。二是通过招商平台,进一步熟悉行业发展现状和行业面临的共性难题,梳理福田区绿色低碳产业发展优势与不足,确定发展重点方向与核心内容。
(二)理论研究。市生态环境局福田管理局深入研究了绿色低碳产业发展趋势,结合福田区环境服务业发展实际,按照定位、目标、载体、政策、招商、集群、服务“七要素”,分析支持绿色低碳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政策的重要意义。通过学习借鉴北京、上海等我国节能环保产业资源主要集聚地的发展经验,总结提炼福田区大力支持绿色低碳产业高质量发展总体思路与路径措施,制定起草了“措施”初稿。
(三)专题座谈。2024年4月12日,市生态环境局福田管理局召开了绿色低碳产业发展“措施”专项政策的座谈会,深圳市深水生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深圳深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碧园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深圳玉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福田区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等9家机构参与了会议。会上,与会企业对“措施”合理性、时效性和可操作性进行论证交流,市生态环境局福田管理局对各企业和社会组织所提意见进行充分研究吸纳。
三、主要内容
“措施”明确重点支持绿色低碳产业领域企业,并从招商引资、产业空间、产业高成长、高质量发展、产业团队、先进技术和数字化转型、产业人才、产业专用楼宇、绿色金融等方面,提出9条专项政策。主要内容如下:
(一)招商引资支持
主要包括产业落户支持和招商合作机构支持。鼓励境内外具有实力的企业在辖区设立或新迁入绿色低碳产业企业,根据第一年营收或研发投入情况对企业给予落户支持,推动福田区绿色低碳产业大力发展。鼓励辖区内的绿色低碳领域机构申请招商合作机构认定,对符合条件的合作机构及其招引的项目给予引进资金支持。
(二)产业空间支持
鼓励境内外有实力的绿色低碳产业企业在辖区内租房、购房办公。对符合条件的绿色低碳产业企业及社会组织给予租房支持;对符合条件的绿色低碳产业企业购置办公自用房给予补贴,缓解企业高租金高成本压力。
(三)产业高成长支持
鼓励绿色低碳产业企业升规,增加福田区绿色低碳产业规模以上企业数量,对符合条件的绿色低碳产业企业给予升规支持;鼓励绿色低碳产业企业进行技术研发,提升绿色竞争力,对符合条件的绿色低碳产业企业给予研发扶持。
(四)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持
鼓励绿色低碳产业企业高质量发展,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化发展,形成创新引领的产业生态体系,强化战略性新兴产业在福田区现代产业体系中发挥的支撑作用,打造一批绿色低碳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对福田区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名录的绿色低碳产业企业给予支持。
(五)产业团队支持
支持和激励纳入规模以上企业统计库中的环境治理行业企业,扩大福田区环境治理业规上企业数量,提高存量规上企业质量,为企业提供更好的服务。对符合条件的环境治理行业企业给予发展支持,用于支持企业核心高管及团队。
(六)先进技术和数字化转型发展支持
鼓励绿色低碳产业企业在先进技术攻关、绿色和数字化转型等方面构建产业生态体系,加速福田区双碳经济迭代发展,对获得市工信、生态部门项目或认定入库资金支持的企业给予配套支持。
(七)产业人才支持
对符合条件的绿色低碳产业企业专业人才,提供人才支持奖励,加强绿色低碳产业领域高层次专业人才培育。
(八)产业楼宇入驻支持
鼓励区外绿色低碳产业企业入驻专业楼宇。专业楼宇聚焦低碳节能环保、新能源装备技术、高端环境监测设备制造等绿色新业态,构建起规模化产业集群,进一步拓展福田区绿色低碳产业。对从区外迁入福田区绿色低碳产业楼宇并符合相关条件的绿色低碳产业企业给予入驻支持。
(九)绿色金融支持
鼓励绿色低碳产业企业申报绿色融资项目,推动福田区气候投融资建设试点工作,符合条件的绿色低碳产业企业可享受更优惠的绿色金融贷款支持,为绿色低碳产业的发展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