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深圳市2024年环境信息披露金融机构名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深圳经济特区绿色金融条例》(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二二二号)第五章“环境信息披露”有关工作要求,中共深圳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市级有关部门、各区梳理形成《深圳市2024年环境信息披露金融机构名单》(详见附件)。
受中共深圳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委托,我协会现对《深圳市2024年环境信息披露金融机构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内,各相关单位和企业如对公示名单有不同意见(包括但不限于对公示名单进行增补、删减和修订),须向中共深圳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书面反馈意见(请发邮箱),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公示无误的,相关单位应于2024年6月30日前按照《深圳市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指引》(深金监规〔2022〕5号)有关规定在深圳市绿色金融公共服务平台披露上一年度的环境信息。
特此通知。
公示时间:2024年5月29日—2024年6月5日
联系人:资老师
联系电话:13823140541
联系邮箱:jrbjrc@shenzhen.com.cn;zihuiqiong@szgf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