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动态】深圳人大常委骆文智主任率队开展《深圳经济特区绿色金融条例》立法后评估调研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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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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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人大常委骆文智主任率队开展《深圳经济特区绿色金融条例》立法后评估调研活动


 11月15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骆文智率队到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分行、深圳市绿色金融协会对《深圳经济特区绿色金融条例》(以下简称“《绿金条例》”)开展立法后评估调研。市人大常委会有关领导、委员等同行。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局长何杰,深圳银保监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陈飞鸿,中国人民银行深圳中心支行代表,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分行党委书记、行长、深圳市绿色金融协会会长张华国,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蒋菁莉,深圳市绿色金融协会党支部书记、副会长巴春声,深圳市绿色金融协会秘书长陈海鸥等代表参与了调研。 


深圳人大常委骆文智主任率队开展《深圳经济特区绿色金融条例》立法后评估调研活动


骆文智主任一行参观了国家开发银行行史展览,走访了深圳市绿色金融协会,听取了各单位代表关于《深圳经济特区绿色金融条例》实施情况的汇报,并座谈交流。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何杰局长在汇报中提到,《绿金条例》实施以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统筹市直各相关部门、中央驻深圳金融监管部门围绕重点工作系统谋划、多措并举,狠抓落实,从组织保障、制度标准、信息披露、能力提升、信息平台等多个维度推进绿色金融相关工作并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同时,何杰局长还提出了《绿金条例》实施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以及需要支持的事项。


深圳人大常委骆文智主任率队开展《深圳经济特区绿色金融条例》立法后评估调研活动


中国人民银行深圳中心支行熊英副处长从推动深圳绿色金融产品持续增长、绿色金融产品创新,扎实推进碳减排支持工具落地、推动绿色融资银企精准高效对接、申建国家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绿色金融机构评价等方面对《绿金条例》实施进展情况进行了汇报。


深圳银保监局陈飞鸿副局长从金融机构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发展、建立健全绿色金融组织体系、建立巨灾保险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等方面进行了汇报。


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分行党委书记、行长、深圳市绿色金融协会会长张华国从国开行绿色金融业务推进情况、强化绿色金融体制机制建设、主动担当筹建绿色金融协会等方面介绍了国家开发银行在推动《绿金条例》实施时取得的进展,并提出了下步工作计划。


市绿色金融协会秘书长陈海鸥简要介绍了协会的基本情况、党建引领以及开展的主要工作。她表示,协会成立于2021年8月,截至到2022年10月底,协会已有140家会员单位,初步形成了共享融通的绿色金融生态圈。为贯彻落实《绿金条例》,协会组建了26个与《绿金条例》配套的课题工作组,启动了近30项与绿色金融相关的课题研究,组织数十次课题研讨会,完成了十一项课题研究工作,其中包括,在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等监管机构指导下制定的《深圳市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指引》等配套制度,搭建绿色金融合作平台,开展绿金能力建设活动等,同时协会还承担了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联盟秘书处职责,在推动大湾区绿色金融标准互认、环境信息披露标准共建等方面进行了探索推进。


会上,市人大代表委员们针对《绿金条例》的实施情况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深圳人大常委骆文智主任率队开展《深圳经济特区绿色金融条例》立法后评估调研活动


骆文智主任在讲话中指出,我市绿色金融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全市绿色金融事业迈上了新台阶。深圳市绿色金融协会自成立以来,在推动《绿金条例》落地实施方面做了很多扎实的工作,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深圳人大常委骆文智主任率队开展《深圳经济特区绿色金融条例》立法后评估调研活动


骆文智主任提出五点工作意见: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做好绿色金融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二是加强顶层设计,完善绿色金融制度标准;三是坚持创新引领,打造绿色金融示范标杆,加大对生物医药、新材料、绿色运输等战略新兴产业金融支持力度,积极探索使用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碳排放权等绿色权益担保方式;四是强化风险管控,筑牢绿色安全发展底线,迅速制定出台《深圳市绿色金融认证和评级管理办法》,及时发现和管控企业“洗绿”行为,不断提高绿色金融管理能力和水平;五是加强组织领导,增强立法评估工作实效。共同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推动深圳加快建设可持续发展先锋城市,率先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典范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