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下午,深圳市绿色金融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第一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在国银金融中心大厦召开。来自副会长单位、理事单位、监事单位的30名代表参加会议。会议由协会会长、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市分行行长张华国主持。协会副会长巴春声和秘书长陈海鸥分别向理事会作了工作汇报。
张华国会长指出,协会成立一年来,不断完善自身机制和制度建设,努力推动深圳金融机构的绿色金融发展,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果和收获。但在服务会员方面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希望各理事、监事单位发挥力量,积极建言献策,大力支持协会发展。
协会秘书长陈海鸥在工作汇报中表示,2021年是协会的创会之年,协会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加强制度建设与财务管理;举办高质量党建活动,开展专项走访交流活动,为会员提供多样化服务,构建绿色金融生态圈;研发绿色金融制度标准,夯实市场发展法制基础;服务多方监管机构,搭建绿色金融合作平台;加强绿色金融能力建设,培育绿色和可持续发展理念。2022年是协会夯实基础、提升服务之年,协会将完善治理结构,坚持党建引领,持续开发会员,高效优质服务会员需求;完成《绿金条例》配套制度的研究制定、配套工作机制的落地实施、绿色金融公共服务平台的开发建设,以及绿色企业(项目)库的建设与管理;推动首批绿色金融标准落地,并依托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联盟推动大湾区绿色金融标准的互认;开展“绿色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相关的课题研究;落地创新性的绿色金融产品及服务,打造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绿色低碳转型的最佳实践;开展常态化绿色金融能力建设,组织年度峰会、评优评先,提升深圳市绿色金融协会市场影响力,打造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领域高端品牌;建立协会专家及专业委员会,引领行业发展方向,支持行业自律规范发展;打造一支绿色金融及可持续发展领域专业团队,助力协会支持深圳形成绿色金融发展新格局。
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市绿色金融协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及财务收支报告、2022年度工作计划和财务预算等12项议案;并审议通过了《会员大会制度》、《(常务)理事会议事规则》、《会员管理办法》和《信息公开制度》等10项制度;同时,批准了23家拟入会机构的入会申请,增选了副会长单位,并审议通过了协会拟加入深圳市社会组织总会等社团组织的议案。
监事代表、国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黄敏对本次理事会发表了监督意见。
主管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的代表也出席了本次理事会,并对协会一年来的工作给予了肯定和赞许,希望理事单位能一如既往地支持协会各项工作,共同推进深圳和大湾区的绿色金融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