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会财局建议引入强制可持续核证 以巩固香港作为绿色金融枢纽的领先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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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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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会财局)2025年12月29日发表《咨询文件》,就香港可持续核证的建议监管框架(「框架」)征求意见。此举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于2024年12月公布《可持续披露路线图》后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全球正面临严峻的可持续发展挑战,气候变化问题尤为突出,并长期成为国际关注焦点。香港致力推动全球迈向更可持续的未来,并凭借国际金融中心的优势,引导资金投向可持续发展项目,力争于2050年前达致碳中和。


为加快绿色资本流动,政府已推出四大支柱的策略,包括提升可持续透明度。此策略旨在构建一个稳健的资讯生态系统,并以独立且可靠的核证加以维护。


香港必须及时行动,以确保与全球最佳做法保持一致。目前约有 40 个司法管辖区(包括香港)已采纳或正采取措施实施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ISSB)制订的准则。


框架的主要建议


建议框架旨在透过采纳国际准则,推动高质量核证;提升可持续披露的可信度及可靠性;并确保所有核证服务提供者在公平竞争环境下运作。


会财局在制订建议过程中,采取审慎并广纳意见的方式,以确保建议可信及可行。该程序包括: 


a. 分析五个已实施或计划实施强制性可持续/气候核证要求的司法管辖区,分别为澳洲、欧盟、马来西亚、新西兰及新加坡;


b. 评估香港的准备情况,并以本局于 2025 年 1 月发表的市场研究为基础。例如,2025年有67%的恒生综合大型股指数成分股公司发布了自愿可持续核证报告;及


c. 纳入 27 个主要持份者机构的意见,包括上市公司、核证服务提供者(涵盖会计师事务所及非会计师事务所 )、投资者及专业团体。


本《咨询文件》涵盖该框架下的五项主要建议:


1. 视乎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相关金融监管机构的后续咨询,所有强制采用《香港可持续披露准则》汇报(强制性香港披露准则汇报)的实体均须取得独立核证。


2. 视乎前述咨询,所有纳入范围的实体均须分阶段取得有限核证:

• 第一阶段:自强制性香港披露准则汇报开始的第三个财政年度起,涵盖范围一及范围二温室气体排放的披露;

• 第二阶段:自强制性香港披露准则汇报开始的第五个财政年度起,涵盖所有其他香港披露准则强制要求的披露事项。


3. 强制核证须由已注册的可持续核证服务提供者提供,这些服务提供者包括:

• 符合额外标准并已注册的本地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

• 符合类似标准的本地认可非会计师事务所。


4. 强制核证必须依照《香港可持续核证准则 5000》执行。


5. 由单一监管机构负责注册及规管所有已注册的可持续核证服务提供者及监督香港会计师公会的相关准则制订工作。


会财局行政总裁赖翠碧女士指出:「我们的建议兼具包容性及务实性,旨在将香港许多大型上市公司已采用的自愿性做法规范化。框架将为披露带来一致性、可信度及可比性,这对建立市场信任至为关键。我们承诺与所有持份者紧密合作,共同制订一个能实现最高问责及质素标准的框架。」


会财局主席孙德基博士表示:「全球金融格局正因净零转型和投资者对可持续发展日益关注而发生重塑。随着资金流向可持续资产,对可信赖资讯的需求亦不断增加。我们提出的框架与国际准则保持一致,旨在保障香港市场竞争力,并巩固我们作为绿色金融枢纽的领先地位。」


征求公众意见


会财局诚邀各界持份者就建议提供宝贵意见。欢迎上市公司及非上市金融机构、投资者、核证服务提供者(涵盖会计师事务所及非会计师事务所)及专业团体的意见。各持份者的多元观点对确保框架的稳健性及可行性至关重要。


提交意见的截止日期为2026年3月30日。意见须使用会财局网站提供的指定表格提交。


20251229-afrc-pr-consultation-paper-on-sustainability-assurance-sc (1).pdf

香港会财局建议引入强制可持续核证 以巩固香港作为绿色金融枢纽的领先地位6390322672631304971082180.pdf


来源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