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搭建金融高质量发展“1+N”政策体系,助力金融业发展能级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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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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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7日,广州市印发出台《广州市促进金融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简称《若干措施》),广州正式形成以“1”个核心文件和“N”个专项支持政策的金融高质量发展“1+N”政策体系,广州金融业高质量发展迎来重磅政策利好。

当天上午,广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广州金融高质量发展“1+N”政策体系新闻发布会,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徐秀彬介绍了广州金融高质量发展“1+N”政策体系的制定背景和意义、主要内容及亮点。

徐秀彬表示,“1+N”政策体系的出台,是广州市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对广州进一步提升金融业发展能级,完善金融体制,优化金融服务,拓宽产融对接渠道,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推动金融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更具竞争力和影响力的金融强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支持政策不断完善升级

据介绍,“1+N”政策体系中的“1”是指1个核心文件,即《广州市促进金融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若干措施》是整个政策体系的核心内容,是在2019年印发的《关于支持广州区域金融中心建设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基础上修订的。《若干措施》经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若干措施》共有21条,包括2条总则、13条具体奖励条款、6条附则。《若干措施》对标建设金融强市的目标,明确了对持牌金融机构、增资扩股、企业上市、风投创投、期货市场、绿色金融、普惠金融、数字金融、农村金融、融资租赁、金融人才等项目的一系列资金支持,特别是在评估《若干规定》实施5年来的政策效果基础上,结合未来5年广州市金融重点工作,进一步加大对重点工作的财政支持力度。

“1+N”政策体系中“N”是指专项支持政策。目前9个专项支持政策已经广州市政府同意印发实施。其中,《2023年广州金融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关于金融支持广州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广州市加大力度支持科技型企业融资的若干措施》《广州市金融支持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措施》聚焦关键环节,进一步加大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特别是制造业立市、科技创新、民营经济等重大战略、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

《广州市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理财和资管中心实施方案》《推动广州金融开放创新实施方案》《完善广州现代金融服务体系实施方案》《广州市加快推进企业上市高质量发展“领头羊”助力产业领跑行动计划(2023-2025年)》《关于推动广州地方金融组织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围绕广州金融发展的长远谋划,提出理财和资管中心、金融开放创新、现代金融服务体系、企业上市、地方金融组织等下一步重点工作的具体方案。

既有“规划图”又有“施工图”

徐秀彬表示,“1+N”政策体系立足广州金融业高质量发展目标,既有“含金量”十足的核心文件,又有具体的落实举措和行动方案。通过“1+N”政策体系提供的综合政策保障,广州将更快把战略构想变为行动路径,把工作思路变为政策举措,把“规划图”变为“施工图”,为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金融支撑。“1+N”政策体系主要从以下五个方面重点发力:

第一,聚焦大机构,集聚增量金融机构,做强存量金融机构。《若干措施》加大金融招商力度,进一步加大力度吸引金融机构集聚广州,不断丰富广州金融业态,推动完善现代金融机构和市场体系。

例如,《若干措施》提出,大幅提高法人金融机构的奖励标准,按照市、区两级政策叠加计算,法人金融机构实质开展运营活动并作出实质贡献后,最高可获1亿元奖励;提高对商业银行专营机构的奖励标准,商业银行专营机构实质开展运营活动并作出实质贡献后,可获1000万元奖励。通过财政资金奖励政策引导,吸引各类金融机构来穗展业,为实现将广州打造成为立足粤港澳大湾区、面向全球的跨境理财和资管中心等目标提供重要保障。《若干措施》还支持本地法人金融机构做大做强,法人金融机构增资扩股后,按市、区两级政策叠加计算,最高可获2000万元奖励,推动法人金融机构市场竞争力不断提升。

第二,打造大平台,加快建设重要金融平台,发挥好平台辐射带动作用。高标准建设国家级金融基础设施交易平台——广州期货交易所,对广州期货交易所每个上市新品种给予2000万元奖励,服务保障广州期货交易所加快推进产品研发进度,推动更多品种上市交易。同时,对在广州期货交易所交易的期货公司和期货公司地区总部按照综合排名进行奖励,激发其交易积极性。

《若干措施》还明确了对金融控股公司的奖励,支持我市金融控股公司按照中央金融管理部门要求,规范金融控股公司行为,防范金融风险,按程序做好金融控股公司牌照申请工作,金融控股公司实质开展运营活动并作出实质贡献后,可获1000万元奖励。

第三,培育大市场,发挥资本市场枢纽功能,激发广州资本市场活力。一方面,支持优质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发展,降低融资成本,优化融资结构,加大优质企业上市扶持力度,按照市、区两级政策叠加计算,企业首发上市最高可获1800万元奖励,将有力促进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和质效持续提升,加快在我市重点优势产业领域培育新增优质上市公司,充分发挥上市公司在“稳链”“补链”“强链”中的引领带动作用。

另一方面,优化提升风投创投机构综合实力,按照风投创投机构实际投向我市非上市企业股权的资金计算管理能力规模,最高可获2000万元奖励,将有效提高风投创投激励政策精准度,助力打造国际风投创投之都;此外,对风投创投机构申请QDLP和QFLP试点也有相应的奖励政策,有助于吸引更多境内资本出境投引海外优质企业,有助于吸引更多境外资本来穗聚集发展投资。

第四,做好大文章,增强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引导金融资源向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倾斜。一是做好科技金融大文章,强化各类金融机构服务科技创新能力,加强各部门科技金融数据整合,为科技企业提供更精准服务。

二是做好绿色金融大文章,加大对绿色贷款发放、绿色债券发行等工作的扶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和企业持续深化开展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对符合条件的绿色金融业务,每年最高可补贴150万元。

三是做好普惠金融大文章,运用好发挥好总额度最高10亿元的普惠贷款风险补偿机制作用,引导合作银行强化普惠金融对绿色低碳发展、专精特新、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的支持,鼓励金融机构“敢贷”“愿贷”;贯彻落实金融支持“百千万工程”重要部署,继续推进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乡村振兴金融服务站和“金融村官”支持力度,每年最高安排补贴总金额450万元,鼓励金融机构向“百千万工程”和乡村振兴领域投入更多资源;充分发挥融资租赁融资、融物特性,拓宽制造业企业的融资渠道和销售渠道,丰富产融结合形式,特别是在飞机、船舶等重要领域发挥独特作用,单个飞机、船舶租赁项目最高可补贴100万元。

四是做好养老金融大文章,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发挥各自业务特点和优势,优化丰富养老金融产品供给。五是做好数字金融大文章,鼓励数字金融机构来穗展业,相关机构实质开展运营活动并作出实质贡献后,最高可获1000万元奖励。

第五,营造大环境,优化金融营商环境,强化人才服务保障。《若干措施》提出,大力完善金融人才服务体系,优化广州金融人才政策,打造金融人才高地,构建良好金融生态。开展金融人才评定、培养与提升,对符合条件的金融人才按规定落实有关奖励支持及综合服务保障待遇。

“下一步,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将会同有关单位,抓好广州金融高质量发展‘1+N’政策体系的落实和宣传推介,让更多金融机构和人才用足、用好政策,不断提升广州金融发展能级和竞争力,建设更具竞争力和影响力的金融强市,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支撑。”徐秀彬说。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