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联盟成员联席会议2022年第二次会议成功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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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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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合作交流与协同发展,完善大湾区绿色金融区域性工作机制,持续推动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联盟各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4月11日下午,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联盟成员联席会议2022年第二次会议以视频连线的方式召开,会议由深圳市绿色金融协会秘书长陈海鸥主持。


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主任、香港绿色金融协会主席兼会长马骏,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新东出席会议并讲话。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统计研究处副调研员熊英、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与规划处处长李有生、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金融研究处副处长李美洲,以及广东省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深圳经济特区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深圳市绿色金融协会、广州市绿色金融协会、广州风险投资促进会、香港绿色金融协会、澳门银行公会等粤港澳深四地金融监管部门及绿色金融业界人士30余人参加了会议。


首先,由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王新东代表联盟轮值主席讲话,王新东副局长感谢了马骏主任一直以来对联盟发展的支持与推动,以及联盟各成员单位的付出与努力。


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联盟成员联席会议2022年第二次会议成功召开


王新东副局长表示,今年一季度以来,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和人行深圳中心支行作为轮值主席,积极推动联盟各项工作:


一是完善联盟日常工作机制,建立常态化的会议机制、启动双月刊编制工作、开通粤港澳大湾区微信公众号平台,并配备工作人员服务四地联盟成员单位相关工作开展,有效增强了联盟信息共享与沟通协作,推动联盟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组建成立六项工作组,分别为大湾区绿色供应链金融、绿色建筑机遇、跨境绿金产品标准、大湾区气候投融资基金、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标准互认以及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年度报告,探索建立大湾区统一的绿色金融标准,积极推动粤港澳绿色金融产品的互联互通,深化大湾区绿色金融市场的融合发展。


深圳作为联盟发起城市及秘书处常驻城市,在绿色金融法治建设,绿色金融生态发展,绿色金融产品创新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一是在绿色金融法治建设方面,率先探索推动绿色金融综合立法,领先全国强制要求金融机构开展环境信息披露、完善绿色金融制度建设、实施绿色投资评估,赋予我局在绿色金融领域的部分行政处罚权限,为绿色金融发展营造优良法治环境。二是在绿色金融生态发展方面,组建了绿色金融发展领导小组,成立了深圳绿色金融协会,首批认定11家绿色金融机构,推动了系列绿色金融创新举措,构建起“1+1+1+N”的绿色金融发展体系,基本形成政府、金融机构、实体企业、第三方机构、学术机构等多方参与的绿色金融良好生态。三是在绿色金融产品创新方面,也取得突破性进展。


今年,深圳将继续深化大湾区绿色金融创新合作。一是和大湾区有关部门密切沟通,以绿色评估、认证等第三方机构为切入口,在大湾区推动一批互认的第三方绿色金融评估、认证机构,推动绿色金融标准互认,发挥湾区各地各自优势,完善绿色金融认证体系;二是加快推动基于中欧《共同分类目录》绿色金融产品落地,依托粤港澳大湾区债券平台探索推动境外主体在深圳发行人民币债券;三是学习大湾区各地绿色金融人才培养和发展的独特经验和优势,借鉴“深港澳金融科技师专才计划”的专业人才联合培养经验,探索在联盟机制或者深圳绿色金融协会组织下,由粤港澳深四地轮流举办的大湾区绿色金融人才培训模式,建立绿金人才交流和培训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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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主任、香港绿色金融协会主席兼会长马骏介绍了近段时间与大湾区绿色金融联盟工作内容高度相关的国内外绿色及可持续金融进展情况。


在国际可持续金融进展方面:


首先是G20今年要重点推动转型金融框架,去年年底已G20形成共识,目前马骏主任正牵头制订G20转型金融框架,预计今年10月将出台全球性框架。目前,包括中国在内的许多国家都在制订自己国家的框架,国内由人民银行牵头制订转型金融目录,短期内将研究煤电、钢铁、水泥、农业等四个领域,后续会拓展到更多领域。有了明确的定义,后续的股权、保险等转型服务工具都会用上。其次是关于中欧可持续金融共同分类目录,去年11月份出台了第一版后,建设银行等国内大型金融机构马上在国际发行了以共同目录贴标的绿色债券。通过发债打包中国绿色金融产品都可以到国外去发行,共同目录避免了双重认证,合并成一次,降低了交易和识别成本。中欧共同目录作为欧洲目录一部分,自然会获得欧洲乃至全球的认可。香港绿色金融协会为此很多实操的工作,大湾区绿色联盟正处在一个最佳的位置在全领域内推动中欧可持续金融共同目录的落地,可以帮助中国金融机构到境外进行融资。 第三是去年11月份成立的新国际组织ISSB,是在G20支持下,建立一套全球统一的关于可持续相关信息的披露标准。类似国际上的全球会计标准,与之平行的以后将是可持续相关信息的披露标准。目前中国也在努力争取在其中有足够的话语权。如果今年年底出台第一版ISSB国际标准,就要开始在各个国家推动落地,也将会影响到中国未来环境信息披露的走势。


在国内可持续金融进展方面:


 首先是人民银行去年年底启动的碳减排支持工具正在顺利推进,需要国内的金融机构掌握该项目的碳核算方法,下一步将推动金融机构的碳核算,此外人民银行也推动了24家银行的气候压力测试,后续将在不断完善下进一步推广。其次是香港和广州在统一碳市场方面取得了很大进展,目前港交所和广州碳排放交易所已签订了一份MOU文件,在原则达成共识,希望共同推动大湾区的统一碳市场。最后,香港牵头的绿色建筑工作组在大湾区统一的绿色建筑标准研究方面也取得了很大成绩,希望推动在内地城市将跟国际接轨的绿色建筑标准落地,帮助其按照国际认证标准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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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广东省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深圳经济特区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香港绿色金融协会、澳门银行公会、深圳市绿色金融协会及广州市绿色金融协会等各方联盟成员单位分别就各自承担的联盟工作组的一季度的工作进展进行了汇报。


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与规划处处长李有生和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金融研究处副处长李美洲作为主管部门分别发言。


李有生处长表示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一直支持广东绿金委和广州绿金协在大湾区联盟框架下开展相关工作,并跟人民银行主导的全国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区的工作有机的结合起来。接下来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也将积极的参与和协助联盟相关工作,加强各工作组的专项工作成果的落地和落实。


李美洲副处长表示,人民银行广州分行高度重视推进大湾区绿色联盟的的相关工作,将其作为全省金融工作的重点之一,今年以来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加强了与广东绿金委的工作交流机制,包括与香港和澳门的金融监管部门之间充分沟通。也加强了和汇丰银行、渣打银行等广大金融业界的沟通交流,及时了解市场需求。此外,也推动了政策衔接、标准互认、产品创新、课题研究及宣传推介等方面的重点工作的落地。今年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将把绿色债券作为重点突破口,一是延续去年与澳门银行公会共同制定的内地企业去澳门发债的发债指引,争取今年推出赴香港发债的发债指引;二是继续加强政策宣传,预计在6月份举办大湾区绿色债券的政策宣讲论坛。下一步,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将和大湾区绿色联盟各成员一道,争取在产品创新和市场互通、标准互认等方面作出实质性突破,共同推进大湾区绿色金融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