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21日下午,深圳市绿色金融协会成功举办了第六十七期“绿色及可持续金融线上分享会”,分享主题为《可持续蓝色经济概述》。
在全球化的背景下,海洋污染已成为一个紧迫的全球性问题。为了应对这一挑战,可持续蓝色经济的概念应运而生,旨在联合政府、公众和企业的力量,共同加速中国海洋污染的减少。可持续蓝色经济的概念最早在1999年加拿大的“蓝色经济与圣劳伦斯发展论坛”上提出,并在2012年联合国可持续发展会议中得到正式确认;2015年,《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将海洋议题纳入目标条款,即“养护和可持续利用海洋和海洋资源以促进可持续发展”;世界自然基金会(WWF)在同年发布的《重振海洋经济》报告中提出了八大行动,其中包括保护和有效管理至少10%的沿海和海洋区域的目标,并争取在2030年将这一比例增加到30%。
本期线上分享会邀请世界自然基金会(瑞士)北京代表处(WWF)可持续蓝色经济项目主任张亦默作为嘉宾,深度解析可持续蓝色经济的背景、金融原则、政策支持以及实践案例。张亦默主任在推动可持续蓝色经济和减塑议题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和见解,他的研究方向包括可持续渔业、海洋保护地、可持续蓝色经济政策、净塑自然等方向。在WWF的十六年中,他先后负责WWF长江中下游战略开发与评估、首席代表顾问、机构发展项目,熟悉境外基金会在华的运营方式以及相关规定。
张亦默主任围绕可持续蓝色经济概念和金融原则、中国可持续产业分类目录研究,以及渔业金融的研究介绍等要点,详细介绍了由WWF联合欧盟、世界资源研究所和欧洲投资银行共同制定的14项《可持续蓝色经济金融原则》,这些原则涵盖了保护、合规、风险意识等多个方面,旨在引导金融机构和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他列举了一系列蓝色金融实践案例,包括塞舌尔、北欧投资银行、中国银行巴黎分行等机构发行的蓝色债券,募集资金用于支持海洋保护和海洋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张亦默主任特别强调了中国在推动可持续蓝色经济方面的政策和实践。从2012年的《绿色信贷指引》到2024年的《绿色低碳转型产业指导目录》,中国的政策不断演进,以支持可持续蓝色经济的发展。2022年,《中国绿色债券原则》首次定义了绿色债券的类型,将蓝色债券列为子品类之一,标志着中国在蓝色金融领域的进一步发展。他通过兴业银行等多个案例,展示了金融机构如何通过蓝色金融项目贷款、海洋碳汇交易平台和投资地方政府蓝色债券等方式,支持海洋保护和可持续渔业的发展。
张亦默主任还介绍了《中国蓝色产业分类目录》的研究进展。该目录旨在为海洋及相关产业的经济活动提供分类和指导,以促进可持续蓝色经济的发展。他表示,为了遏止地球自然环境的恶化,创造人类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美好未来,必须以科学为基础推动海洋保护地网络建设,联合社会多方合作推动渔业转型,改变不可持续的渔业生产方式,并联合政府、公众、企业力量,加速中国海洋塑料污染的减少。
在互动环节,张亦默主任就线上观众提出的“深圳在蓝色金融方面的重点发力、金融机构可以开展从哪些蓝色金融相关业务、发展蓝色金融与绿色金融有哪些不同或侧重点,以及WWF计划如何推动《可持续蓝色产业目录》的落地应用”等问题进行了解答。
第六十七期线上分享会圆满完成,深圳市绿色金融协会将持续组织绿色及可持续金融能力建设活动,为粤港澳大湾区绿色低碳转型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