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碳排放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为建立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全面转型新机制,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4〕39号)《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25年第31号)相关要求,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源消费和碳排放管理,我委牵头起草《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碳排放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5年9月15日前,将修改意见和建议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纸质信函方式。邮寄至以下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3119室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绿色发展处收,联系电话:88121178(邮编518055),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以下电子邮箱:lsfzc@fgw.sz.gov.cn,并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特此通告。
附件:
附件1: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碳排放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
6389121984589024861081853.docx
附件2:编制说明.docx
6389121985471389002290498.docx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8月15日
来源|深圳市发改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