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15日下午,由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主办,深圳经济特区金融学会、深圳市绿色金融协会承办的深圳市环境信息披露能力建设专题培训活动在国银金融中心大厦线下、线上同步举办。本次培训旨在积极贯彻落实《深圳经济特区绿色金融条例》,逐步推动金融机构建立环境信息披露常态化机制,提高金融机构及其投融资客户环境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助力深圳绿色发展。

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金融服务处处长林志锴,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统计研究处副处长、深圳经济特区金融学会副秘书长朱明君,盟浪可持续数字科技(深圳)首席咨询官葛兴安,中诚信绿金科技总裁沈双波等领导和专家以及来自深圳市114家金融机构的210余位现场嘉宾和代表出席了培训会,700余位线上观众也在线同步观看了培训直播,培训会议由深圳市绿色金融协会秘书长陈海鸥主持。

在培训会主旨演讲环节,深圳市绿色金融协会秘书长陈海鸥就《深圳经济特区绿色金融条例》的出台背景、亮点、涉及的法律责任以及对金融机构的建议作了精彩的解读和分享。

盟浪可持续数字科技(深圳)首席咨询官葛兴安详细介绍了深圳环境信息披露的政策解读、参照标准、披露原则、框架结构、操作指引和相关事项,不仅从立法思路上解读深圳的环境信息披露要求,也结合深圳特色介绍了深圳环境信息披露政策的创新内容。

中诚信绿金科技总裁沈双波就环境信息披露的背景、要点及示例、投融资环境影响计算示例、自身经营环境影响计算示例、环境压力情景设置等进行了分享,并就环境信息披露的政策指引、主要参考依据和相关计算标准等细节工作提出了具体建议,从实操层面给与会者带来了新的启发。

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金融服务处处长林志锴在总结致辞中感谢了专家的精彩授课和深圳经济特区金融学会、深圳绿色金融协会的精心筹备,以及线下线上嘉宾的参与和支持。并对与会金融机构提出几点要求:一是金融机构尤其是在特区内注册的金融行业上市公司、绿色金融债券发行人、享受绿色金融优惠政策的金融机构,要高度重视环境信息披露工作,认真履行环境信息披露义务,把学习成果转化为环境信息披露实践,高层、中层和基层上下协作,尽早推动启动和完善公司的环境信息披露;二是要保障环境信息披露报告质量,增加与行业协会及研究机构的交流学习,借助外部力量不断提升自身的环境信息披露能力和水平;三是要通过环境信息披露,逐步完善绿色金融内部体制机制,建立符合绿色金融要求的治理结构和组织体系,营造良性发展的绿色金融生态环境。
当前,环境信息披露已成为影响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不可忽视的因素,是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重要举措,也是金融机构发挥资源配置作用以推动企业绿色发展的使命。《深圳经济特区绿色金融条例》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起,深圳市辖区内的部分金融机构,将面临环境信息披露的强制要求。在这一政策背景下,金融机构对外披露自身经营活动、投融资活动对气候环境的影响,以及气候环境因素对授信客户信用风险变化的影响等相关信息,不仅可以提升金融机构气候与环境风险管控水平,更有利于推动金融体系充分发挥金融资源配置作用、引导更多社会资金投向绿色低碳领域、加速经济和金融的绿色化进程。
深圳市绿色金融协会秘书长陈海鸥会后表示,下一步,深圳市绿色金融协会将充分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开展绿色金融“四个一”活动,即每周一场线上培训会和一次会员联合调研活动、每月一场线上线下向结合的系列主题活动、每季一场绿色金融高端论坛、每年出一份深圳绿色金融发展报告和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发展报告,持续深化深圳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建设和推广、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能力和水平,推动深圳绿色金融可持续发展。